娄素珍微笑着问道:「是那首《临江仙》吗?」
「嗯。」
孙岚第一次跟人吐露心迹,低下头,略显羞怯。
娄素珍道:「当时我便看出来,妹妹或对那写出这首千古名词的才子,心向往之,可是如此?」
孙岚摇头:「嫁为人妇便不该作他想,却老忍不住想起那首词,想此人是如何境遇,才能写出这般激荡于世、惊才绝艳的唯美华章,说到底不过是心中难以磨灭的遐思罢了。」
「呵呵。」
娄素珍笑道,「说起这般想法,当年我也有,当年看到江南才子唐伯虎的诗词,品味他诗词中表现出的绝世才华,再联系他的人生际遇,我便忍不住想与他见上一见。但真正会面,并以他为先生,教授我诗画,却又觉得……不过如此。」
「嗯。」
孙岚点头。
孙岚明白,娄素珍这是在劝说她,别总想那不切实际的「追星」梦,还是先想想怎么跟朱浩过好夫妻生活。
娄素珍算是拿自己跟唐寅的境遇现身说法,听来有理有据。
唐寅再好,那也不是能让人安心过日子的主儿,哪怕此时娄素珍身若浮萍,也没有跟唐寅结成伴侣的打算。
娄素珍道:「说起来,到现在都没人知晓那首词是何人所写,不过外间传言,像是杨阁老家大公子杨用修所作,但看他人生境遇,不像是能写出这般激荡文字之人。」
「嗯。」
孙岚当然听过这种说法。
那首词在普通人看来,必然经历过一世浮沉才能写得出来,既要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放荡不羁,还要有视功名如粪土的豁达,而年轻人朝气蓬勃,追求仕途名利,怎么可能写下这种豪迈苍凉的词句?
「妹妹喜欢,姐姐便帮你打听一下……公子不就在翰苑么?却说着翰林院,乃天下英才汇聚之所,里面的人大多前途广大,想来很难有那种淡泊洒脱的情怀。」
「若姐姐我所料不差,这首词多半是那不得志的落魄文人所作,其一生与仕途、名望无缘,郁郁而终,就连一首旷世杰作问世,也无人知晓。或是谁无意中发现其遗稿,这才流传出来……料想事实真相便是如此。」
娄素珍通过自己的见识来进行分析。
这首咏史词乃千古名篇,其文学价值无可估量,若那人真是翰林院中人,又或是京城哪位大才子,早就站出来承认了。
为什么要藏着掖着?
不喜欢名声?
恐怕不是!
想来是没法出来应名,别人也不认可,所以娄素珍才会说,你别去想了,就是个经历了一生磨难的读书人最后的感悟。
这点其实娄素珍没说错,历史上那词的确是杨慎经历一生浮沉,漂泊异乡,感慨万千之下才写出这首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带深沉的《临江仙》。
孙岚闻听娄素珍的评断,点点头,面色略带遐思。
「妹妹若真喜欢诗词,就多与姐姐交流,姐姐这几年也琢磨出不少诗句,却碍于身份,难以对他人言道。」
娄素珍道。
孙岚突然想到什么,惊讶地问道:「那姐姐,那首鄱湖诀别之诗……」
因为孙岚意识到,眼前的女子说是娄素珍,可娄素珍明明在翻阳湖跳湖了,跳湖前留下了一首流传于世的诀别诗,若娄素珍没死的话,怎会有心境写出那般动人的诗词?
「迄今十丈翻湖水,流尽当年泪点无?」娄素珍苦笑。
「嗯。」
孙岚不好意思颔首,觉得又触到这位好姐姐的伤心往事,一时羞愧难当。
娄素珍也很惭愧:「说起来
,这首诗,宁王兵败后便一直萦绕于心头,总觉得有灵感迸发而出,可提起笔,字里行间老缺少一股感觉,终归未能成书。却是一封信传来,告知乃唐先生所写,正好切中我心中所思。」
「啊?」
孙岚顿觉意外。
这首诗居然不是娄素珍的大作?
娄素珍笑道:「你也觉得不可思议?本来我心中万千思绪,想一头扎进湖水,一了百了,却是这首诗让我看到了一个故人在他乡的守候。顿时便有了求生之意……」
「那倒是挺神奇的,唐先生竟然能猜中姐姐的想法,那他不是……与姐姐你心灵相通?」孙岚顿时觉得,娄素珍跟唐寅简直是神仙眷侣。
娄素珍无奈一叹,用略带羡慕的眼神望着孙岚:「若真是如此,那自是极好的,结果你猜怎么着?后来我见到唐先生,问询他此事,他竟……矢口否认。」
孙岚:「……」
「后来我才知晓,原来写下这首诗之人,乃公子。」
娄素珍又说出个秘密。
娄素珍跟唐寅之间的交情,可以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彼此间很难有秘密。
人家两个是精神伴侣,唐寅不屑于假借他人之手来维持跟娄素珍的朋友关系,唐寅是那种有什么说什么的人,虽然朱浩给他铺好了路,还特别警告他,这首诗一定要说是他自己作的。
最初唐寅也的确想以此来巩固跟娄素珍的关系,心里却始终有根刺,后来便对娄素珍实话实说。
娄素珍慨叹道:「到现在,我都没想明白,公子是如何写下那首诗的,有如何感受到我所遭受的境地。公子为当世奇才,少年之身,状元之才,我甚至在想,那首《临江仙》或许就是公子所作。只有公子这样的人,才不会追求那虚名……」
「嗨,你看看我,有说多了,妹妹有时间就与我谈谈诗词,别的不说,这自古以来的诗词文章,我知道的不少。」
娄素珍在孙岚这个妹妹面前,总算觉得自己有一件拿得出手的本事。
孙岚面带敬佩之色。
眼前的姐姐莫说是「知道的不少」,甚至称得上大明才女,天下才子人人推崇,可谓是女子的楷模。
对孙岚来说,这简直是偶像级别的存在。
娄素珍的诗词流传一时,甚至可以铭记史册,孙岚觉得能跟娄素珍认识,那是一种很光彩的事情。
好像自己的生活,凭空有多了很多的乐趣。
而这一切,正是跟朱浩成婚带来的福利。
以往很排斥这桩婚事,现在却又觉得,嫁给朱浩还算不错,至少没像当初父亲给她设想的那样,不嫁兴王世子就让她孤苦终老……
……
……
继从北镇抚司天牢转到刑部后,有过了四天,张家兄弟终于从刑部衙门出来,乘坐刑部为他们准备的马车,回到阔别已久的府宅。
出来的时候浩浩荡荡,归来时冷冷清清。
家里犯事的下人多被官府发配或是遣散,兄弟俩抢劫银号,不但扬了恶名,还落得个血本无归,前后两次跟锦衣卫相斗,让两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老爷……家里赵姨娘,带着金银细软跑了……」
张延岭刚回到家中,就知道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刚纳回来的第十八房小妾,居然携款私逃。
张延岭火冒三丈:「说什么鬼话?谁给她胆子跑的?抓回来把她狗腿打断!」
下人乃是建昌侯的老仆,自小便看着张延岭长大,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那日去抢银号,家里要留下一些人看守,老仆年纪大就没去,现在却成了建昌侯府中为数不多的男
丁,其余都为丫鬟仆妇。
老仆望着张延岭,眼里满是怨怼:还抓回来呢,派谁去抓?咱的人都被官府抓走了,那帮官老爷肯定不会理会你府上一个抢来的小妾的下落。
恰在此时,门口传来敲门声。
张延岭突然响起,门子都被他带去抢银号了,现在还不知人在哪儿。
「去开门,看看是哪个不开眼的。」
张延岭怒道。
老仆闻言赶忙去把府门打开,随后急匆匆回来禀报:「乃是今科状元,名叫朱敬道,翰林院中人。」
「怎么是他?居然敢来我府上?」
张延岭怒不可遏。
那日身处北镇抚司天姥时他就想攀咬朱浩,但被张鹤龄否定,他对朱浩和杨慎的恨意是发自内心,却又不知这股恨因何而起。
随后老仆把朱浩带了进来。
「小子,你胆子挺肥,这时候跑来我府上耀武扬威?信不信本侯……」
张延岭想用眼神把朱浩撕碎。
朱浩道:「建昌侯说笑了,我是送银子来的。」
张延岭:「……」
「来人,抬进来吧。」
朱浩一声招呼,随后外面鱼贯进来不少人。
张延岭看这些人,均穿着普通的麻衣布衫,也不知是什么身份,两两一组抬着箱子,等把所有八口箱子摆在院子中央,自觉地散开。
「这是两位国舅当日去银号应该提取的银子,不想竟产生误会,令你们被朝廷追查问责,其实陛下无意将事态扩大,只是内阁和刑部之人借机闹事……」
朱浩趁机给杨廷和上起了眼药。
张延岭看到箱子,眼前一亮,急忙过去把箱盖打开,等看到里面的确装着银子和铜钱时,早忘记了对朱浩的恨,眉开眼笑起来。
朱浩道:「之前两位在银号一共存了六万四千两银子,每家各三万二千两,银子折换按九五,铜钱按足额,全都在此,是否找人好好称一称?另外还有这两月的利息,因为是提前支取,只有白银四百二十两……全在里边,请详加点收。」
张延岭笑道:「朱浩是吧?本侯第一次见你,就说你聪明睿智,是个能办事的人,以后跟着本侯混,管保你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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