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去夜郎国,双嘴山损失惨重。百十人的队伍,活着回来的不到一半。原本威震一方的山匪,差一点灰飞烟灭。苟天明从苏任这里拿了些粮食和铜钱,回山寨好好的安抚一翻,这才避免四分五裂的下场。
霍金一手提着梭镖,穿着从侯建那里弄来的皮甲,威风凛凛的站在一群五大三粗的山匪中间,引得不少人羡慕。
苟天明问苏任道:“先生,这些都是送给我们的?”
苏任点点头:“不错,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温岭盐业公司的护卫了,我已经和县尊说好,所有人以前过往一笔勾销,只要愿意跟着我,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再也不用担心被抓了。”
“真的!那我能回家看看我阿母吗?”站在前排一个粗壮的汉子急切的问道。
“行呀!当然行!还可以把你阿母送到老君观,有我苏任吃的就绝饿不着她。”
那汉子连忙跪地,给苏任磕头:“苏先生,您的大恩大德我这辈子当牛做马报答。”
苏任一笑,将那汉子扶起来:“不用当牛做马,咱们是兄弟,咱们都是汉人,汝之父母亦吾之父母。”
“定效死力!”
苏任大悦,人心可用。连这些山匪都还有道义,还是古人好,淳朴的多。
换上甲兵。没指望原来的山匪一瞬间就都变成能征惯战的死士,训练才是让人脱胎换骨的关键。自从那天以后,老君观的粮食被源源不断的送到双嘴山。苏任每天都在这里,他要训练这些人。也算是为自己和老君观的人留下一个后路,哪怕那一天自己没法在大汉朝立足,有这些人护着,也不至于死无葬身之地。
苏任不知道军人应该怎么训练,他只明白要想能打仗,那就得有一个好身体。大碗的白米饭,大块的红烧肉,可劲的吃。一顿饭就能让这些朝不保夕的山匪觉得自己此刻在天堂。
山匪原本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对于吃苦他们从来不怕。这么多年的山匪生涯,他们也不害怕死亡和流血,唯一缺乏的就是服从性和为何而战的信念。
刚开始训练的第二天,就有人没赶上点卯。
苟天明提着刀,赶着那几个睡眼朦胧的家伙站在苏任面前:“先生,这几个小子就是欠收拾,狠狠打一顿,就什么都知道了。”
一共三个人,其中就包括昨天哭着给自己跪下的汉子。几个人跪在苏任面前,低着头一声不吭。
苏任冷哼一声:“抬起头来!昨天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从那一刻开始你们不是为别人活,为别人干这些事情,你们是为了你们自己,算了,我也不说你们,给他们每人一百钱,让他们下山吧。”
“先生,这……”苟天明没料到,就因为这三个家伙贪睡,要被赶走:“他们三个都是好样的,在夜郎的时候,是他们救了我们所有人的命。”
“我知道,所以才给他们一百钱。”
“先生,求您了,别赶我们走!”昨天的那汉子连忙跪爬两步,苏任已经答应照顾他的母亲,自己除了一身力气,别的什么都没有,要养活母亲根本不可能。
苏任摇摇头:“你们现在不是山匪,是我温岭盐业公司的护卫,你们上一次是救了不少人,可我不希望下一次你们害死所有人,刚吃了两顿饱饭就成了这个样子,你们觉得我的粮食太多吃不完吗?”
所有人都看着这边,看着苏任如何处置这三个人。
“先生,给他们一个机会吧!他们一定会改的!”苟天明再次求情:“就这么把他们赶走,没人会收留他们,会被别的山匪收拢过去,重新回到过去的样子。”
“不会的,因为这温水县很快就没有山匪了。”
三人脑袋触地:“先生,求您留下我们吧?只要您留下我们,我们认打认罚!求您了,先生!”
苏任不为所动,对霍金道:“收了他们的兵甲,立刻送下山,这是命令!”
霍金点点头,在众人的注视中,剥了三人身上的皮甲,收了兵器。叹息着让三人下山。
苟天明满脸怒气,一剑砍在身旁的大树上,青铜剑全部没进树身里,对一旁的其他人吼道:“看什么看,给我继续训练!”
送走那三人,霍金垂头丧气的回来。
苏任端着一杯茶,站在树下看着广场上那群正在训练走路的山匪。就四十几个人,步伐都走不整齐,左右不分,让苏任很头疼。
“怎么?你也觉得我做的不对?”苏任没有回头,问霍金。
“有点,我们本来人就少,又走了三个。”
“杀鸡儆猴这件事你听过没有?”
霍金摇摇头。
“相传春秋时,晋国有个人驯养了很多猴子,猴子机灵好动不服管教,有一天,此人抓了一只鸡,当着猴子的面将其宰杀,猴子们见人真的会杀生,还见了血,以后便再也不敢上蹿下跳,面对驯猴人的时候全都规规矩矩的。”
“你立刻下山,让四哥将这三人收留起来,就在卤水泉找个活计让他们干,咱们老君观现在是整个温水的香饽饽,谁都知道只要进了老君观就能吃饱穿暖,不舍得走,可是这伙山匪以前自由惯了,如果不用这一招,日后必然出事,明白没有?去吧!”
“诺,我这就去办!”
广场上热火朝天的训练。虽然还是有人弄错步伐,有人分不清左右。经过早上的事情之后,山匪们变得顺从了很多,再也没有在队列里说笑的,也没有点卯不到的,无论走路,吃饭还是睡觉休息,全都按照苏任的要求来。
整整一个月,天天都在训练。苟天明也在不知不觉中感觉到这种训练的好处。以前懒散的兄弟们,现在变得精神起来,整个人似乎有了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走有走的样子,坐有坐的样子。那些小偷小摸的习气也不见了,油嘴滑舌也少了很多。只要往广场上一站,还真有种精兵的感觉。
苏任长出一口气,总算有了兵的样子。这些人就是他的救命稻草,也是种子。他的计划很庞大,这只是开始。
看着眼前一行行一列列整整齐齐的几十个人,苏任严肃道:“很好,这才有个护卫的样子,不过还没有达到我的要求,从今天开始虽然是护卫,要用精兵来要求自己,因为将来我们与之对战的是夜郎国的士兵,只有我们比他们彪悍,才能打败他们,才能拓展我们的商路,才能让我们的家人生活的更好。”
“从今日起,你们就是一个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记住了我们都是兄弟,兄弟如手足,谁动我兄弟,我砍谁手足!”
“苟天明就是你们队率,霍金是你们的副队率,其余人等五人一伍,十人一队,别看我们的人数不多,我敢保证,在温水无敌手!有没有信心!”
“无敌手!无敌手!”声音洪亮,让苏任还有点小激动。
挥挥手,呼喊声戛然而止:“第一项任务,是将温水周边所有山匪清理干净,想要加入的我们欢迎,不想加入的就地消灭,我们都是温水人,为了温水的父老乡亲,我们每一个人有责任保护温水!”
“保护温水!保护温水!”
“当然,这也是对你们的一场考验,连山匪都打不过,如何与夜郎国的军队交战?你们还有一个月时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好好训练,为商路,为百姓,努力!”
“为商路,为百姓!为商路,为百姓!”
一支好的军队,必须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一点苏任还是知道的。所以他才搞出了为商路,为百姓的口号。虽然比起后世的那些口号小的太多,却能让这些山匪有一种归属感。假大空的话谁也会说,说出来有多少人相信,就不知道了。
崔久明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生意,每个月来老君观一次,带来大批的货物,运走差不多的布袋盐。原本担心,朝廷得到了布袋盐的秘密,立刻会在全国推广。让他高兴的是,等来等去一点消息都没有。派人去长安打听过,连长安的勋贵家里吃的都是从他手里买去的布袋盐。
苏任和崔久明面对面坐着,每人面前一杯清茶,喝了一大口,崔久明闭着眼睛感受茶香:“还是这老君观的荼草汤好喝,其他地方的味道始终不对。”
“那崔兄有没有想过将这种荼草卖出去?”
“哈!”崔久明连忙放下杯子,一拍桌子:“早有这个想法了,只是苏先生不提,我哪敢呀!”
“呵呵!”苏任呵呵笑:“其实,我这里的好东西可不仅仅只有这布袋盐和荼草汤,还有好多。”
“哦?”
“都是从南面弄来的,上好的皮毛,宝石,药材,应有尽有,就是不知道崔兄有没有兴趣?”
“南面?”崔久明自然知道这南面是什么地方,忌惮苏任的身份,没敢明说:“这件事我的回家与吾父商议一下,必定这些东西太惹眼。”
“这是自然,我等着崔兄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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