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虽然她和他的“结合”——如果那张薄薄的结婚证可以算是结合的话——只有短短的两年。可是,她的丈夫凌慕枫,上城最有财富的男人,根本就没有碰过她哪怕是一根手指头!
她当然知道两年前的自己形象不佳。彼时,她还在N大念研一,宽宽大大的T恤衫和不怎么修身的牛仔裤,一头乌发被随意的束成马尾。略有些小胖的身材,不是太齐整的牙,还带着一副深度眼镜——十足十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读书娘。
然而,这样一个连灰姑娘都算不上,至多不过是癞蛤蟆的货色,居然嫁给了凌慕枫,这不止在N大,就连整个上城,甚至是全国,都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要知道,凌慕枫年少多金而又英俊潇洒,自从二十二岁继承家业,到现在二十八岁,就已经是上城的首富。每一次他的出现,都将引起男人的妒忌,女人的欣赏,所有人无法忽略的发光点。他俊美无俦,威慑四方,举手投足之间,都成为无数女人为之尖叫并津津乐道的话题。
凌慕枫邪魅无情,风、流戏花丛的漠然性格,是无数女人喜欢而又憎恨的源泉。
KK他出手阔绰,对女人极其挑剔又极度温柔,无处不在的浪漫、应有尽有的花样,是无数公子哥儿无法模拟的致命魅力。
KK这样一个风、流公子,最后居然会娶了一个相貌普通、性格内向、无才无艺、乏味无趣到极致的人,除了“门当户对”这几个字,还有别的原因么?
她当然知道他们之间只是政治联姻,彼此之间连面都没有见过一次,直接就在民政处登记的地方碰了个头,随后就是盛大的结婚仪式。
这样的婚姻,怎么会有感情?
然而,在嫁给他的那天,看到在人群中傲然独立的凌慕枫,她还是心里懵懵懂懂的憧憬着,要好好的和他过下去。
但是,新婚之夜,他冷冷的丢下她一个人在新房里,却与一个暧昧不清的女人共度良宵。
随即,她从人人艳羡的凌家少奶奶,变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凌慕枫像过去一样,继续去追逐不同的女人。
他甚至有一句名言:“女人,只有一个月的保质期。一个月之后,女人就不再新鲜了。”
而她叶知秋,虽然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过得甚至连下堂妻都不如。才结婚还不到两个星期,就从凌家的大屋里搬了出来,独自一人住在上城西北半山腰的别墅里。
两年以来,他对她不闻不问,除了每个月账户里按时打来一笔钱作为家用之外,她与凌慕枫,几乎算不得已经结过婚。
《倾城之恋》里,情场浪子范柳原说过“婚姻就是长期的卖YIN”,看来我还算幸运。虽然凌慕枫现在对她,和那些被包养的寂寞小女人没什么不同,不过,好歹,他还不曾对她的身体有所要求。
——“别……担心,她只是我家的佣人罢了。”
呵呵,原来,那一纸婚书,只是将两个陌生人绑在一起罢了。
她原来,只不过是替他看房子的佣人。他带着情人一起来,自己是应该端茶倒水伺候之?
开什么玩笑!
夜风,呼呼的吹。
凌慕枫,你究竟想要我怎么样?
暗夜,她发泄完心里的酸楚,一个人默默的沿着公路,下山。
天大地大,我还能去哪儿呢?
裹紧了衣服,依然抵挡不住山风来袭。
也许,寒的是心……
一圈又一圈的盘山路,这里的弯道恰是飙车族们的最爱。堪比五连发卡U型弯的高难度弯道,还有交叉边线的狭窄区域,这里的路况也好的很——若非这里是富人们的别墅区,安保措施齐备,早已经成为飙车族们的天堂了。
然而,就在一个弯道口,双目迷茫的叶知秋,一转弯的时候……
刺目的车灯,像是黄泉路上的引魂灯,瞬间冲进她的脑海深处。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
叶知秋迷迷糊糊之间,只是看到从黑色的车子上下来一位英俊挺拔的年轻人,关切的看着她……
……
“小姐,你醒了?”
女人的声音温吞谦和,仿佛如沐春风一般,在她耳边回响着。
叶知秋很费了一番力气才睁开眼,入目的是雪白的天花板上,那一盏日光灯明亮的刺眼。
一转头,是两个护士小姐,笑容温和的看着自己。
她皱了皱眉,想到昨晚她本来睡得好好的,却被她的丈夫带着情人,闯进了屋子,占去了她的卧室。她愤怒之下,只穿着睡衣就跑了出来,然后……
“昨晚两点,一位先生送您过来,说是他的车撞倒了您。”一位护士解释道,“我们已经给您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您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腿上身上磕破了皮,我们已经给您上好药了。那位先生一直等到您的检查结束,知道没有关系之后,有事先离开了。这是他的手机号,若是您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找他。”
她说着,将一张写着手机号的单子递给叶知秋。
“住院的钱那位先生已经付了,您可以再休息一下,有什么事再来找我们。”
两位护士说完,静静的离开,关上了门。
叶知秋坐在病床上,眼睛还有些失神。她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有些心酸。
为什么,她的丈夫拥抱着情人,占据了自己的房子,她却要流落在外?
想起这次莫名其妙的婚姻,凌慕枫什么也不肯给她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来羞辱她?他难道以为,自己嫁给他也是真心诚意的?
想着想着,她心里更是莫名的悲痛。
为什么她一生孤苦?童年家庭即遭逢不幸,父母离异后,母亲带着她远走他乡。十五岁,在这世上唯一疼爱她的母亲也去世了,虽然回到父亲身边,却连一天的幸福时光都没有体会到。父亲不关心自己,后母视自己为眼中钉,弟弟妹妹——是的,父亲和后母又有一对龙凤胎——对自己更是淡漠至极,生怕她抢了叶家的财产……
她觉得她可以忍,反正凌慕枫不来打扰她,凭他闹到天上去呢?谁知道,他居然带着情人到自己跟前来亲热,还占去了她的卧室。这是在示威吗?这是在告诉她,他们的婚姻只是一个笑话吗?
本来不过是被人撞到,而推己及人,叶知秋不免悲从中来。
好不容易爬起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上还穿着昨晚那件睡衣。她的膝盖、她的手肘和身上,到处都是擦痕,微微一动就很疼。真难得,自己居然被车撞了还没死。
看看墙上的钟,十点,已经是日上三竿。
她走到外面,问清楚了这里的方位,知道这所医院就是西山区半山腰的那所疗养院。由于是富人区,这里拥有最好的设备和条件,服务也很周到。她不想再多待,于是便出了医院。
叶知秋一个人又沿着盘山公路,慢慢的走。
不想回去。
那所清冷别墅里,平时只有她一个人住。只有到了周末,才会有钟点工来帮着收拾房间。
虽然这已经是六月末了,但是上京郊外的半山区,吹着山风,还是很冷的。她只穿了睡衣就跑了出来,不知道该去哪里。
回别墅?再去看她的丈夫和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女人缠磨?
回娘家?——如果那还算得上是娘家的话。事实上,自从两年前她嫁到凌家来,就再没有跟他们有联系。
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不同,她不习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原因很简单:她能嫁给凌慕枫,固然是因为她的姓氏。可是,她在三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她跟着母亲一起过。
她的父母相识于八十年代的大学。在毕业之后成了婚,不久之后就有了她。爱情毕竟抵不过世俗和金钱——就在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带着一个女人进了屋,那个女人怀着他的孩子。
父亲会选择那个小三,固然是因为那个小三比母亲年轻又漂亮。不过关键的一点是:那位小三,是父亲公司里董事长的宝贝千金。为了发展的更好也罢,为了年轻漂亮也罢,甚至为了她是女孩而小三肚子里的却是男婴也罢,父母的关系,破裂了。
母亲带着她远走他乡,童年的阴影使得她养成了内向沉稳的性格。而且单亲家庭,她更是比一般孩子都要懂事。她从小就学会了自己收拾一切,不需要任何人来帮助。
直到十五岁。
一场车祸带走了母亲的生命,她也重新回到父亲身边。父亲有了新任岳父的支持,生意也慢慢的做大了。她的后母——当年的小三扶正了以后,现在已经是名正言顺的“叶太太”。
面对十年不见的女儿,她父亲叶景荣给了她最好的教育机会。她不想借助父亲的权势,只是一心闷声不响的读书,凭自己的力量考上了重点高中上城一中,全国排名第一的N大,然后保送N大的中文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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