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冲有了出息,姥爷对他疼爱有加,走在村里的大街上,老爷子到处炫耀这个外孙。谢冲不愿意高调地炫耀,但是又没什么好办法。姥爷去这家买了猪头肉,去那家买了二锅头,又去另一家买了些凉菜,每走到一家,他总要说一遍,这是他的外孙,身体好,成绩好,可厉害了。
谢冲记得可清楚了,以前姥爷总说他是“外孙”,不是王家人,可就因为他即将成为飞行员,老爷子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被夸了一圈,谢冲不由自主地昂起了头。
他现在可是全家的骄傲呢。总有一天,他会在过年的时候,给家里买一麻袋的酒心巧克力糖,分给所有街坊邻里的小朋友。他还要继续努力,就算达不到谢颖姥爷那个高度,至少要跟谢颖的舅舅们平起平坐。
随着飞行员的梦想渐渐清晰,这些梦想也变得可以实现了。
谢冲吃不惯姥爷家的饭菜,油汪汪的,又很咸。姥姥姥爷给他夹了很多菜,让他多吃点儿。谢冲吃不下,姥爷便开始攻击奶奶家的饭菜:“谢冲,每次去你爷爷家,我是一点儿都吃不饱,你奶奶做饭跟不放盐似地,没什么味儿。但是你们家西头的那家,姓华的,他家卖的熟食可是真好吃啊!又烂糊,味道又足!好吃!”
王吉英痛快地说道:“那等我下次来,再多给你买点儿。”
“嘿嘿,不用不用,我可什么都没要啊!你们还得攒钱买房子呢。”
姥姥用胳膊肘撞了老伴儿一下。
姥爷丝毫不在意,心里乐开了花。谢冲不喜欢姥爷这一点。想要什么就大大方方地说出来嘛,可他偏偏不直说,曲里拐弯地,让别人把他的心思给说出来,一点儿都不痛快。
谢冲草草吃了几口,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听说妹妹回家了,他很想回去看望妹妹。虽然……妹妹不一定在想他。
他们一直吃到新闻联播结束,谢庆收才发动摩托车,踏上了回家的路。姥姥往车上塞了很多瓜果蔬菜,还有一只咕咕叫的老母鸡,说是带回家去熬汤,给谢颖补充营养。
一家三口勉强坐上了摩托车,摩托车都快被压得不能动弹了。王吉英跳下车,企图把东西全都放下,跟姥姥拉扯了一番,以失败告终。
于是,摩托车几乎以龟速前行,老母鸡蜷缩在谢庆收脚下,委屈而又恐惧。谢庆收笑道:“再叫也没用啦!明天中午就要把你给炖啦!”
他们行走在田间路上,麦田翻涌着浪花,微风吹着杨树叶哗啦作响,头顶有明晃晃的月光,星星在闪耀。谢冲心想,走得慢点儿也没关系,要不,他怎么可能欣赏到这么美好的夜晚呢?
哎,高中三年真是太紧张了,紧得连喘口气的时间都觉得奢侈。谢冲仰望星空,心想,高考完之后,他有很多想做的事情。他一定要跟朋友们痛快地踢一场球,踢满九十分钟,然后躺在足球场上,什么都不做,就那样看着星空,直到沉沉睡去。
虽然走的是柏油路,但是坑坑洼洼的,摩托车时不时就趔趄一下。谢冲警觉地问道:“老爸,你不会趁我不注意,又喝酒了吧?”
“不可能!”谢庆收大声嚷嚷道:“我再跟你说一遍啊!你妹妹被摩托车撞了以后,我发誓再也不会喝酒骑车了,也不会闯红灯了。要是再犯一次,我就不是人!”
这下,爸爸说的话应该是可信的。
丈夫在前面骑车,儿子坐在后面保护自己,王吉英非常有安全感。同时被两个男子汉保护着,真是太幸福了。她说道:“谢老二,只要你乖乖的不闹事,咱家就算不能大富大贵,但是平平安安的,我就知足了。”81zw.??m
“遵命!”谢庆收调皮地说道:“谨遵夫人教诲!”
王吉英和谢冲都被逗笑了。
谢庆收稍稍扭头,说道:“谢冲,你还记得小时候带你去兜风吗?”
“记得!那时候我坐中间,我妈在后面护着我。在我小时候,摩托车可没有这么挤。我们去过江边看船,去过南湖游乐园,还买过周生记太爷鸡……我还记得最开始,你们在巷子里开了一个很小的作坊。赶工的时候,你们俩轮流背着我在里面忙,缝纫机踩得咔咔响,我却睡得很安稳……”
儿子滔滔不绝,谢庆收和王吉英都沉默了。
不知不觉,王吉英的眼眶都红了。
她以为儿子那时尚且年幼,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但是儿子记忆力很好,不论是快乐的时光,还是跟父母打拼事业时吃过的苦,他全都记在心里。而那些时光,已经渐渐走远了。
谢冲抱紧了妈妈,说道:“虽说咱们一家起起伏伏,但是在我的记忆中,咱们一家人都是在一起的。爸,妈,为了让我过上好日子,你们俩过得太苦了。等我以后有出息了,我会报答你们的。”
谢庆收鼻头发酸,他努力吸了吸鼻子,说道:“儿子,你可别想那么多。我和你妈妈努力奋斗,确实是为了你,但是我可从来都没想着让你回报。尤其是在物质上面,我和你妈都能赚钱,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以后等你长大了,有出息了,记得回来看看我们就行。”
王吉英也说道:“要说回报,你早就回报给我们了。你刚上幼儿园,老师发了香蕉,你舍不得吃,带回家给我,可把我给感动坏了。上三年级,写第一篇作文,你写的是《我爱我的家》,你写的爸爸妈妈勤劳、善良,每天工作很累,但是每天都带你玩,你感觉很幸福。哎哟,你作文写了不到一百字,可是把我们俩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到现在我都记得呢。这些回报,那可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
谢冲害羞得低下了头。这些事他可真不记得了。看来,爸妈对他的好,他记得很清楚;而他回馈给父母的好,父母记得更清楚。
谢庆收感慨道:“那时我们俩带着你在广州打拼,没有老人帮忙,过得太苦了。可是回头想一想,正是因为咱们三个相依为命,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是咱们三个一起面对的。这样一想,咱们一家三口,确实从来都没有分开过,一直都很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爸,妈,等我大学毕业,我会把你们接到身边住的。”谢冲动情地说道:“以后的日子,我也想和你们在一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