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忙来到了他身边,张方已经被自己的血完全覆盖了,手中的那束白玫瑰也成了红色玫瑰,他另外一只手中的照片也被血染红了。
“他死了!”我问。
“是的,生命就这样停止了!”
“那个女孩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通过他手中的照片,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他手中拿的照片竟然是林志美。”
“什么?”我差点将自己嘴里的饭给喷了出来。
“从那一刻我就想起,或许她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换了一个名字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她绝不是张方口中的陈可妮,而是林志美!”说到这里,突然浮起了一些悔恨的表情:“其实是我害死了张方,他一开始谈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但没有告诉他!”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也怪不得你的!”我说:“那么,你以后又见过她吗?”
“没有,或许她这一次真的消失了。”但,不久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突然神秘一笑:“我有些困了,下次讲吧!”
他推着车到了厕所外面,这时候里面的灯就不闪而是灭了。锁好车走进去刚蹲下,就听见有动静。那个厕所分为里外间,他在里间,听到外面有声音。就像有人拿一个锤子在敲墙壁,“咚咚咚”的。他有点好奇,就提起裤子就出来看看。
外面站了一个人,大概二十多岁。是个小伙子。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很显眼。不过他的衣服很脏的样子,用俺三叔的话就是‘看上去像半年没洗过似的’。这个小伙子什么也没说,呆呆地看着我三叔,右手慢慢抻了出来,手里托着一张白纸。他把白纸送到俺三叔的面前,还是一句话都不说。俺三叔好奇的接过白纸,想看看有啥,没想到刚接过来那个人就不见了。吓得俺三叔把纸扔到地上就冲出了厕所。他摩托也没有推,直接又跑一个多小时跑回了家。
回家三叔就把这事打电话告了俺二叔。俺二叔在市文化局上班。根本不信这套,他坚持说三叔看错了。后来哥俩红了脸,三叔说:‘你要是不信现在我们去看。那张白纸还在地上扔着呢。’二叔也是个直性子,他说‘去就去。谁输谁请吃饭’后来他们俩人又约了二叔的一个朋友叫”白哥“的一块去。那个白哥是开出租的,在市里头道上有不少朋友(这个时候李多悄悄问我道上是什么意思,我悄悄告他们其实就大概算是黑社会)胆也大。他开车带着俺三叔和俺二叔一块到了硫酸厂。他们到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大概是凌晨二三点钟。可是那个厕所确找不到了。
后来三叔回忆起来说:‘我们找了很久,怎么也找不到那个厕所。’连自己停在门口的摩托也没了。‘这摩托丢了有理可寻。难道厕所也丢了?’二叔他们看三叔有点急了,就劝他找不到算了。这次算二叔输了,回去请吃饭什么的。终于把三叔劝了回去。
俺三叔回去越想越感觉不对,他天生也是个认死理的人。看看表快四点了。干脆也不睡了,出门打了个车自己又往硫酸厂去了。说来也怪,他到了那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好端端的停在外面,老远看那个坏了的厕所灯还是一闪一闪的。他慢慢得走进厕所看看,里面什么也没有。门口的地还是扔着那张纸。
三叔把纸拣了起来装到兜里。然后看看厕所里啥也没了,也就出去了。他推着车回家天已经亮了,这么折腾一夜也真累了,倒头就睡。醒来时吃过了中午饭,下午一忙也就把这事忘记了。
过了好几天,三婶子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三叔兜里有张纸,就拿过去给他。三叔看到纸才想起来那天的事,打开纸一看把他吓了一跳。原来纸上用血写了一个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