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赶跑瞌睡虫,哥儿俩开始闲聊。
“老二,你还记得不?我结婚的时候18岁,你那时候才6岁,还是个小毛孩。
“你高高兴兴地跟着唢呐队跑来跑去,见人就吹牛,说‘我以后不是小孩子了,我是小叔子’,让村里人笑话了好长时间,哈哈哈......”
田老大笑得合不拢嘴。
“可不是么。
“当时娘这样跟我嘱咐的时候,我还以为‘小叔子’是一个官的名字,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呢。
“所以唯恐天下不知,自己广而告之,哈哈哈......”
“你看,一晃眼你的孩子都4岁多了,时间都去哪儿啦?”
“可不。因为年纪小,这些年你和嫂子,疼我就跟疼孩子一样。我心里都记着了,哥。”
老二有些动容。
“记着干啥,我不疼你疼谁呢?
“打仗还要亲兄弟呢。
“要说像疼孩子一样,你对你的两个侄子才是真的跟疼孩子一样。
“他们打小就粘着你,跟你比跟我还亲。”
“侄子跟儿子,能相差多少呢?
“我也没有儿子,就是把他们当儿子养的啊。
“以后养老送终还得靠他们了。”
“弟啊,亲兄弟真的要打仗了。
“你的后面的那伙人,来者不善。
“快把刀抽出来。”
田老二扭头一看,果然有几个人歪歪倒倒向他们这边跑过来。
兴许是饿得不行了,走路都有些打晃发飘。
这根本不像是一伙匪徒,而像是一帮醉鬼,显得滑稽异常。
“嗖——”
田老大已经将一支弓箭,射到了他们面前。
神箭手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弓箭插在离他们刚刚一人的距离,不远也不近。再远,不构成威胁;再近,容易伤到人。
没有一个人敢再往前走。
他们只想抢粮食续命,还不想送命。
田老大端着弓箭,和田老二往歹徒方向逼了过去。
那伙人开始节节后退。
“各位大哥,我知道你们是迫不得已。
“但我们也没有余粮了。
“我们还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
“大家都散了吧,各位行行好,就别惊动老人孩子了。”
田老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兄弟,我们看你们白天走得那么快,晚上又吃得那么香,肯定粮食富足。
“可以借点给我们么?
“等我回到家乡,可以用十亩地奉还。”
听这个口气,应该是一个财主。
那又怎么样?
此时,100亩地也救不了他的命,但一口粮可以。
对方看到田老大弓箭在手,收起了耀武扬威的口吻,改为商量的语气。
“我们要是没有老人孩子,光是几个大人的话,饿着点也给你们想想办法。
“但现在,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你们明天去后面树林里转转吧,我今天看到里面还有野芹菜、野蒜等,也能充一下饥。”
“兄弟,你们是好人,我记住你们了。打扰了,后会有期。”
那伙人一哄而散。
“唉,咱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但凡宽松一点,都应该救救他们的命。
“你看后面那个人,跑着跑着都摔倒了,应该是饿得不轻。”
“可不是么,咱自身都难保了。前方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呢。”
田老大一声叹息。
“还是咱娘料事如神,知道肯定有人眼热咱们还能吃上饭,让咱提前做好了防御措施。
“不然半夜三更冲杀过来,后果不堪设想。”
“那当然,咱娘可不是一般人。”
“听说咱娘当时是咱爹的贤内助,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对吧哥?”
“不对。”
“是误传?”
“是误传!”
“啊——”
田老二一脸黑线。
“因为咱娘根本就不是咱爹的贤内助,而是顶梁柱!哈哈!
“咱娘怕传出去让咱爹没面子,所以才故意往咱爹的脸上贴金。”
田老大已经好久没有逗弄弟弟了,感觉十分过瘾。
“这么厉害呀......\"
......
眼看天色已发白,相对比较安全了,哥俩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慢慢睁不开眼睛。
后来田老大就自己守着,让老二去睡觉,年轻人瞌睡多些。
第二天,老人孩子起床后,看到一切安好,没有任何打斗痕迹。
由于头一天晚上大家吃饱喝足,睡得非常踏实,全都一夜好梦。
“昨天晚上没有人来吧?”
田老太问。
“没有没有。娘您那么霸气,气势就把坏人逼退了,谁还有那个狗胆前来?”
老大跟老二眨了眨眼,狡黠地一笑。
“要说霸气,我两个儿子是真霸气。一个耍大刀,一个射长箭,谁人敢来送命?”田老太一脸傲娇。
“瞧咱娘这文采,多么的飞扬,绝对是这个......”
田老二竖起了大拇指。
“还行吧,当年也曾是吟诗作赋的文学青年。”
“哎妈呀,我老娘真人不露相啊。请问娘的珍藏佳作,可否让儿子见识一下子?”
田老二开始拍起了彩虹屁。
俗话说:老大傻,老二奸。
千真万确!
在田家,田老大老实厚道,非常懂得照顾人。
虽然田老太是掌舵人,田老大却是家里的顶梁柱。
又因为自古以来“长兄如父”的传统观念,这么多年,他总是将好的让给弟弟,所以才显得“老大傻”。
相比于老大,田老二就显得能说会道,机智圆滑,得了便宜还卖乖,很会逗父母开心,所以显得“老二奸”。
“要说我的佳作嘛,还真有两个,且堪称无价之宝。”
田老太被逗得眉开眼笑,故意卖起了关子。
“啊!老娘您可别吓我啊。我胆子小怕承受不住。”
田老二假装心脏病快犯的样子。
大家都知道是玩笑,哈哈哈笑成了一团。
只有田二嫂当了真:“老太太有啥无价之宝呢?还有两个!以后分家,我也要一个!”
后来的这些天,田家的运气越来越好。
觅食之旅,就没有空手而归过。
日积月累,他们家的野味,渐渐有了积蓄。
因为肉多了,主食就吃得慢些。
所以他们家成了逃荒队伍里的,绝无仅有的大富翁。
走到这个地点,人们都弹尽粮绝很久了。
逃荒路上,已经饿殍遍野。
活着的人们,走路也跟喝醉酒一样,晃晃悠悠。
所以田家更加小心翼翼,不敢像以前一样大张旗鼓地吃热乎饭了。
怕引起哄抢。
人们反正都快要饿死了,怎么死不是死?
还不如抢到一顿,做一个饱死鬼。
人一旦不要命起来,就算有弓箭也抵挡不住。
你能有成百上千支弓箭吗?
所以田大嫂决定,今天白天再开一次大火,一次性多做些饭菜出来,留着路上充饥。
她打算把那些打来的野味,卤一大锅,做今后很多天的口粮。
田大嫂把从家里带出来的花椒、八角、桂皮、自己发酵的黄豆酱等调料,与鸭肉、鹌鹑肉、兔肉等一起放入锅中,大火猛炖两小时。
等肉软烂后,多加了些盐防腐,并加上野蒜苗增香。
卤肉出锅后:颜色洪亮诱人,肉质软烂入味,香气沁人心脾,简直是米饭杀手。
大人孩子大口大口吃着肉,每个人的腮帮子都胀得鼓鼓囊囊,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还是金凤贴心,忙里抽闲夸了一句:“我娘做的肉,是天下最好吃的肉!”
别的孩子也觉得超级香,但舍不得停下来说一整句话了,只附议一个字:“对!”
叶大嫂微笑地欣赏着他们狼吞虎咽的吃相,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夸赞一个厨师最顶级的做法,就是把自己吃得肚大腰圆,用实际行动说话。
等他们都满意下席,田大嫂才把吃不完的卤肉,分成了若干小份,储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