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戚云跑去县城,找到了周铭。两人正热恋情深,一时冲动,分别给家人留了一张纸条,便拿着不多的一点零花钱,直奔火车站而去。
那个年代,交通不发达,通讯也很落后。戚云离家出走,就如石沉大海,戚家人找了半个月也没任何音讯。
不久,高远从部队回来探亲。女儿跟个野男人跑了,总要给人家一个交代吧。自觉理亏的戚水生亲自登门,说了自己女儿逃婚,与人私奔的事,向高家人道歉,并退还订婚礼金,解除两家婚约。
谁知,戚月却在这时站了出来,说婚约是爷爷在世时定下的,不能因为爷爷不在了就擅自解除。戚家不止戚云一个女孩,她也姓戚,同样是爷爷的孙女。她愿意嫁给高远,履行两家的婚约。
一番话说得大人们无言反驳,而高远则觉得眼前一亮,对这个爽直热情,又出奇漂亮的女孩,一见钟情。
两家父母商议后,见高远本人也不反对,便同意戚月代替戚云嫁给高远。
婚后,两人虽然过了几年两地分居的日子,感情却一直很融洽。后来,高远在部队的职务一升再升,戚月作为家属随军,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上辈子临终前,戚云总是想,如果当初自己不逃婚,那么,衣食无忧的生活,幸福美满的婚姻,部队首长夫人的荣耀,都是属于自己的。
是戚月恬不知耻,仗着美貌趁虚而入,抢走了她这个堂姐的婚姻和后半生,还在重病垂死的自己面前炫耀。
不,这辈子她一定要把高远夺回来,让戚月过得很惨很惨……
日落时分,山影斜长,天边的晚霞与归鸟齐飞。
柒月倚靠在一棵老樟树下,呼吸着格外新鲜的空气,在识海里,对888说:“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任何的灵气吗?我又不能修炼了。”
“即使修炼对你也没用。”888毫不留情地说,“建国后不能成精。这个年代是最反对封建迷信,打倒一切牛鬼蛇神,可谓末法之极,炼气几无可能。你如果使用了超出这个世界的能力,天道就不是警告那么简单,而是把你强制驱逐出这个世界。任务判定失败,还要倒扣500积分。”
柒月:我有一句mmb,不知当讲不当讲?
她还以为戚家村后山这片樟树林,如与世隔绝的桃花源,会是个修炼的好地方。
888:“对宿主来说,做任务才是最重要的。你还是想想如何改变人生轨迹吧。”
“改变人生轨迹,也就是远离男女主。男主在N市的部队里,离我很遥远,我不担心。女主嘛,暂时离不开,不过她不久就要去县城上学,也算是远离。”
一人一统正说着话,窸窸窣窣,背后传来了脚步声。
她回头一看,两个穿绿色作训服的年轻男人,正从密林深处走出来。
前面那个身量颇高,一米八五左右,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比例好到爆。如果不当军人,可以去做男模。
呸!这个年代华国有男模吗?
落日一点一点下沉,天色变得昏暗。
年轻军人的半边脸隐在树影里,另半边脸笼罩在玫瑰色的霞光里,看不清五官,应该不会差到哪儿去。
他严肃地抿着唇,目光如刃,一个犀利而冷沉的眼神扫过来,盯了小姑娘一眼,就移开视线,略带不悦地说:“怎么这时候林子里还有人?”
后面那个略矮一些,大概一米八,身形更壮硕。他低声说:“连长,我们走另一条山路。”
那位“连长”微一点头,两人迅速拐上了旁边的小道,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暮色之中。
但在走出樟树林之前,后面那个健硕的年轻男人,不禁回头看了看柒月。最后一抹斜阳打在了他的脸上。
柒月电光火石间,认出了那张脸,皮肤微黑,浓眉大眼,不正是原主记忆中的男主吗?
前面两世,也有这么一幕。
女主诬陷原主推她下水,原主怎么争辩也没人听。在女主光环下,大家都认为是原主一时冲动,把女主推下水的。
原主还被父亲戚火生打了一巴掌,气得晚饭都没吃,哭着跑到后山上的樟树林来。正好也遇见了男主他们。
男主执行部队任务,秘密潜回南方老家,并没有告诉自己的家人,更不能暴露行踪。
但看到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在荒僻的林子里哭得那么伤心,以为她遭遇不测,被坏人欺负了。他忍不住上前询问,还给了她一块手帕擦眼泪。
这块折得方方正正的手帕,原主一直保留着。
在第一世,她和男主结婚时,才把那块手帕拿出来。这也是她当初会主动站出来,代替女主嫁给男主的原因。
第二世,原主被县城二流子周铭疯狂追求,花言巧语哄骗,早就忘了那块白手帕,忘了和男主的这一场邂逅。
而现在呢?柒月头疼地皱了皱眉,说好要离男主远远的,不跟他再有牵扯,怎么偏偏见面了呢?
幸好,他没有给自己什么白手帕,否则,女主的小本本上又要记下一笔。
太阳完全落下了山,樟树林里一片漆黑。
柒月摸黑回到戚家时,全家人都坐在餐桌旁,就差她一个。
家里共有五口人,原主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戚招娣和戚盼娣,分别是十岁和五岁。
一连生下三个女儿,李玉琴在生了两儿一女的大嫂面前总有些自卑,底气不足。加上戚云比戚月会念书,李玉琴就更让着刘杏芳。
见柒月推门进来,她忍不住唠叨几句:“这么晚,你跑哪里疯去了?这么大个姑娘家,也不知道帮家里干活。”
柒月在桌边坐下,看着碗里的水煮白菜,糙米饭和几块豆腐乳,不禁蹙眉。
这么粗糙的饭菜,清汤寡水,让在上个世界每日山珍海味的她,有点不适应了,简直难以下咽。
听见李玉琴絮叨,她不由回了一句:“都是女孩,戚云就不用做家务,连一只碗都不用洗。我亲眼看见的,她都拿给伯母收拾。”
“你怎么能跟戚云比?”戚火生瞪了她一眼,“同样都是女娃,人家怎么考上了高中?你不愿帮家里做事,明天就去镇上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活干!”
“我不去镇上,我要去县城。”柒月就着豆腐乳,咽下能噎死人的糙米饭,一边说。
戚火生顿时不满道:“县城能找到什么活干?你明年才满十六岁,现在还是童工,谁敢用你?镇上乡里乡亲的,不会计较童工不童工,也查得没有那么严。”
“我不是去县城找活干,是去上高中的。”
“什么?”戚火生和李玉琴同时问道,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柒月随便扒了几口饭,就放下筷子,摸了摸比自己小十岁的小妹妹,说:“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去看书温习功课了。”
她不想老死在这个穷山沟里,也不想靠嫁男人走上人生巅峰。
八零时代,百废待兴,一切都是那么欣欣向荣,富有朝气。到处是机遇,一切皆有可能。
但是,能最快最彻底改变一个乡下女孩命运的,只有知识。
从今天开始,她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而一墙之隔的戚云,也在煤油灯下苦读。
回忆完自己的上辈子,她决定痛改前非,不再早恋,勤奋学习,考上大学!
翻开书包里的高中课本,发现都差不多忘光了。
不行,要赶紧捡回来,否则,九月一开学,自己会跟不上学习进度,两眼一抹黑。
她不能像上辈子一样,进入高三以后,经常考全班倒数,从一个中游成绩的人,堕落成和周铭一样的差生。
她下半年才上高二,一切都来得及。只要不和周铭搅和在一起。
周铭那个人渣,谁爱要谁要去!
戚云突然灵光一闪,周铭这个烂人,和戚月那个狐狸精,倒正好可以凑一对!
记得上辈子,周铭有一次喝多了说漏了嘴:“早知道你有个这么好看的堂妹,我就改追戚月了。你们长得一点都不像,她比你漂亮多了,可以说是绝色。”
也许是玩笑话,也许是酒后吐真言。当时她听了非常伤心,对戚月的嫉恨又多了一些。
没关系,这一世,她可以弥补周铭上辈子的遗憾,尽力撮合他们在一起。
婊子配狗,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