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来娣VS霍江离番外\/林想娣番外
沙漠里。
刚执行完任务的林来娣,穿着一身迷彩服回到了帐篷,咬着牙处理伤口。
眼里都是志在必得的战意。
这次任务成功了,她就是队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霍江离那个总指挥的位置,该让位了。
中年男人,该有中年男人的觉悟。
刚满33岁的霍庭深……
很快她,处理好伤口,队员也回来了。
“队长!任务完成!”
“队长!任务完成!”
“队长!任务完成!”
“……”
林来娣咧嘴一笑:“都是好样的!”
十四岁的林来娣,拿着朱振华的介绍信成为了东部军区的一名士兵。
军营里,女兵很少,只有文工团跟救助站女兵才多,真正上战场的都是男人。
但是凭什么?
他们说,男性天生力气大,适合干这种出生入死的事,接受到训练程度也高。
而且女同志,在文工团里多好啊。
而且一个女人练什么肌肉?看起来怪异的很。。
14岁,已经一米五六的林来娣,将嘴巴不干净的新兵全撩到了。
“你们特么的都是女人生的,还看不起女人!”
林来娣一战成名!
后来。
“女人,学什么物理?你们学的懂吗?”
“不知道,男同志理工科才好,女同志文科好吗?”
林来娣再次以每次以军区考试第一名的成绩压倒众人。
“一群垃圾!女同志还没开始就被你们这群垃圾定义!让你们pua的先天就觉得自己不行了!”
林来娣从普通士兵爬到副连长用了仅用了三年,她踩着那群说当兵就不是女人该干的活的那群人。
“你们连姑奶奶我都打不过!上战场干嘛!送菜吗?!”
从副连长进入特种兵训练营用了一年。
她成为了少数那些没有被外界环境打压,站在特种兵训练营的女人。
经常有人喊自己女暴龙,没有女人味。
林来娣就当他们放屁。
有人说:“你这性子不输给男人!”
林来娣:“我呸!什么叫不输,真踏马的给你们男人贴金,老娘叫强!强于男人!”
有人说:“男人都喜欢矮小身材好温柔听话知情趣的。”
林来娣反刺讥讽:“怎么你们就喜欢白幼瘦!因为你们有绝对的掌控权!在家暴里能占绝对优势不是吗!”
有人说:“你看还是男人当官的多,你们女人相夫教子的多!”
林来娣:“别人是裹小脚了!我看你是裹小脑了!女科学家多的是!当官也不少!你还没人家混的好!哪来的优越感!”
有人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只需要征服男人就行了。”
林来娣:“放屁!我自己可以征服世界,滚远点。”
后来军营里都知道,来了个小辣椒,很快小辣椒被收进了特种兵部队。
林来娣通过自己超高的身体素质,很快干掉了上一届的特种兵小队长,自己成功上位。
目前,她看中了总指挥的这个位置。
霍江离,她小的时候见过他,脸上一道疤的大英雄哥哥一枚,如今斯文败类老叔叔一个!
看着一本正经,就是个老不休!
老娘迟早把他从总指挥的位置上拉下来。
霍江离这几天不敢去训练场。
有点子心虚。
一个星期前,他带着两支小队去出任务。
结果发生了点意外,他看到了林来娣换衣服的场景。
然后挨了那只小辣椒的两拳头。
这次在沙漠里的军事演习,他就一直关注着林来娣。
他对林来娣一直很复杂。
一开始,是看在林初一的面子上照顾着。
后来,看着她明明小小一只,跟个暴龙似的,谁都敢上去干一架,感觉好气又好笑。
而一个星期前,原本他印象中的小矮子小辣椒,如今已经长到一米七五发育良好的少女了。
他有些心虚,所以一直不敢露面。
……
三年后。
霍江离拿着手里的结婚申请有点犹犹豫豫。
语气少有的忐忑:“你想好了?”
林来娣白了他一眼:“磨磨唧唧的干嘛!把这个交给政委!”
霍江离听从吩咐拿着结婚申请就往外走:“哦哦!”
办公室里,林来娣看着霍江离总指挥的位置,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到上面。
摸着下巴:“老霍还有一年多就要转岗了,这下总指挥这个位置,该肥水不流外人田了吧?”
林来娣非常认可的点点头。
这几年,自己能力也到达了一个巅峰的水平,但是还是被霍江离压了一头。
久久难攻,林来娣想了想使个美人计吧!
毕竟老霍那张斯文败类的脸,看着怪带劲儿的。
她才不承认,自己会惦记一个老男人七八九年。
霍江离拿着结婚申请,去找政委。
“政委,我要结婚了,这个是申请。”
政委也是部队里的老人了,笑着看着霍江离:“江离啊!组织上也担心你的婚姻关系很久了,之前给你安排相亲,你还不愿意去。哈哈哈,结果自己心有所属啊。”
然后政委拿起霍江离的申请一看,脸僵了。
“林来娣?”
霍江离脸红了一片,但是仍然端着一本正经:“嗯。”
政委:“啧啧啧,老霍啊!人家小林才23啊!”
看着政委一脸看斯文败类的眼神,霍江离也麻了。
硬着头皮看着他。
最后在对方意味深长的眼神之中离开。
……
林来娣跟霍江离婚礼现场。
林二伯娘紧紧握紧林二伯的胳膊,激动的不能自已:“我就说,我也能养出值钱的丫头片子!”
林二伯也高兴的笑开了花:“对对对!继续生!继续生!儿子闺女都行!”
林二伯娘认同的点点头。
在家当老姑娘,直到等28岁嫁了个小老板成为后妈,无痛有崽的林想娣(大姐),听到这话一言难尽。
她娘都绝经了,有个鬼孩子!
旁边一个三四岁的小萝卜头,揪着林来娣的袖子:“后妈,为什么后姥姥说还要生小娃娃!”
林想娣看了她一眼,拿起纸巾给她擦了擦脸:“吃你的饭!”
“哦~”小孩小腿荡啊荡啊,根本觉得林想娣是在嫌弃她。
她亲娘生她的时候难产大出血没了,她从小就是没娘的孩子,后来爹给她娶了个后娘。
她开心极了。
她喜欢跟后娘生活,不喜欢跟爷爷奶奶大伯他们一家生活。
后娘会给自己吃饱穿暖,会给自己买小裙子,会送自己上下学。
林想娣也满意这个便宜闺女。
毕竟他亲爹,是个事业脑。
一年到头不回家,但是会给她钱,花都花不完。
养个闺女怎么了?后妈怎么啦?
只要钱到位,能让她活的舒舒服服的,这就是她亲闺女。
而且她打听了,那男人前几年出差下面伤着了,以后不能有孩子了。
正好!她可不喜欢生孩子!
说实话,她还不喜欢伺候男人,男人出门在外闯事业,不回家正好。
钱到位,什么都好说。
瞧瞧,这个小崽子,亲妈生她没了,她都不知道她妈什么样。
能有啥感情?
至于她男人,那女人给他生孩子死了,怀念了一两年就过去了。
啧啧啧,男人啊,薄情寡义的。
孩子可是要命的东西。
她只喜欢自己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