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好听,我看你就是为了你自己,今天不把你打一顿,你还不知道这个家谁做主。”
见到她当着她们这么多人的面就对自己夫郎拳打脚踢的,不少人都皱起眉头来,男人们面露不忍,女人们更是用不屑的目光看着女人。
县令黑着一张脸:“够了,有本事就把力气用在野兽身上,何必发泄给自己男人?”
“这是我们的家事,你管不着,那么心疼他,不如给点猎物,我也不要多,来只最小的野鸡。”
那女人最终收了手,直勾勾的盯着县令手里的猎物。
那个男人也抬起头来,目光炽热:“官人,可怜可怜虏家。”
这会县令哪还不明白这两口子打的是什么主意?
“你说的对,这是你的家事,但是把自己夫郎打死可是犯罪,我可以告你。”
凤琰国虽然女尊男卑,但家暴是不被允许的,如果有人报官,法医检查出来伤势为人为,动手的那一方会受的惩罚。
女子的惩罚轻些,可并不是完全免除。大多数情况,男人为了不被休弃是不可能告官的。
但是涉及到生命安全,报官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最后分开可以拿到和离书。
男子一般情况下不能二嫁,一是怕妻主死亡,男子二嫁可能亏待原配子嗣。二是贤夫旺三代,休弃代表品行不端。
可有和离书,只能说明男子受了大罪,品行无碍,官府会给予三年的行动自由作为补偿。
未满三十,官府鼓励再嫁。
如果年岁超过三十且有子嗣,可以在有钱有势的夫人,或是家族三位女性担保下立男户。
只不过立男户困难重重,必须要在三年内挣够一万两银子,不然男子无法单独出门,家里又无权无势,每次赔二两银子还打十大板真的要命。
不过有本事的,熬过这三年,日子会变得不一样。
这是题外话,暂且不说,就是说县令这话一说完,那女子的表情一变,像是调色盘一样。
她眼神闪烁,随后沉默得不再说什么,放下她的夫郎离开。
那个男人揉揉被揪疼的头皮,一骨碌的从地上爬起来,亦步亦趋的跟她在后面。
“跟着我做什么?还不赶紧去挖野菜,不想在这座山挖就到别处去。”
她们的声音渐行渐远,剩下的人看夜墨璃她们不好说话,也不再抱着试探的心思,带着自己的东西快步离开。
去的早,说不定还能有点收获。难得带头的队伍这次会多停留几天,足够给他们找东西的时间了。
一大群人三三两两的组成小团体离开,夜墨璃们也加快速度。
只是这一路上县令的话少了许多,表情极其沮丧,夜墨璃知道她有事情瞒着她:“你刚才的表情有些不对,发生了什么事?”
“你知不知道这片大陆的传说?”
没有等到县令的回答,却被她问了一个无厘头的问题。
“废话!”
夜墨璃当然不知道,她不是本土人,且这些重要信息,一般只掌握在小部分人手里。
县令如何知道她不清楚,但原主和她一定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