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正常,李明能根据阿桑奇和几个媒体人就“合理推测”出一部分事情真相,没道理掌握更多内幕的港府以及港府背后的中央猜不到真相。
事实上,港府以及港府背后的中央,不但猜出了事情大概的来龙去脉,而且还在暗中给了能够给予的保护。不然,光靠斯诺登、阿桑奇和几个媒体人那半吊子的反跟踪技巧,未来能在香港掀起类似“阿拉伯之春”的老美怎么可能抓不到斯诺登?!不然,中文互联网在未来怎么会流传出驻港部队一等功的消息?!
当然,此时的李明显然也不会想到(想起)这些事。因为,此时已进入斯诺登房间的李明,正在忙着向充满了戒备的斯诺登和那几个媒体人在做自我介绍呢。
“你好!我叫李明,是龙国的一个电影导演。”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所以在面对众人的沉默,李明一边说着一边赶忙笑着挨个和其他人握了一遍手。那姿态,是要有多低,就有多低!
“怎么回事?!我们之前商量的计划中,可没有这人!”或许是李明的导演起了身份,或许是李明的笑容足够灿烂,斯诺登脸上的阴云虽然没有彻底散去,但却也给了阿桑奇一个解释的机会。
“别这样看我,你们以为我愿意吗?!之前在电梯...”阿桑奇能够怎么办?!当然是毫无保留的向斯诺登等人详细讲述了一遍自己被李明这个狗皮膏药赖上的全过程了!
“我可是对天发誓,绝对不会暴露你们的秘密。”
“甚至,你们要是还不相信,可以现在就把我捆起来,等你们办完事情再把我放了!”
李明一边说着一边举起自己双手,做出了束手就擒的姿势。只是无论阿桑奇还是斯诺登都没注意到,李明给出的办法中,唯独缺少了自己现在离开房间的选项。
“正事要紧,至于他要怎么处理,可以等我们聊完正事再说!”刚刚用电脑又核查了一遍李明身份的斯诺登,脸上泛起了深深的无奈。杀又不能杀,放又不能放,好像也只剩聊完正事之后再想办法了。
“oK!”阿桑奇和几个媒体人对视一眼后,也都同意了斯诺登的提议。至于绑住李明的问题,还是算了吧。不是因为相信李明,而是完全因为没有这个必要。反正现在要聊的事情,很快就会通过媒体被大多数人知道。
所以有关李明的问题,无非是怎么暂时稳住李明,从而不要让李明暴露斯诺登...
看到阿桑奇和斯诺登等人开始讨论正事,李明在长舒一口气的同时,默默找了一个角落开始“隐身”。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一直等到日落西山,聊完正事的阿桑奇和斯诺登等人,才终于有时间把目光转向另一个难题——靠在墙角的李明。只是还没等阿桑奇和斯诺登等人还没开口,李明居然主动开口把话题往回扯了。
“问个问题,既然你已经看到和你们以往认知完全不同的政府真面目,那为什么还会天真的相信在你们认知中的新闻媒体,不会和你们政府一样,存在另一副黑暗的面孔呢?!”
“退一步讲,就算你们的新闻媒体真像你们以前认知的那样,愿意客观公正的报道这件事情。”
“但是,你们凭什么保证,这些新闻媒体会在你们政府注定会施加的强大压力下,还敢客观公正的报道这件事情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们政府以事情涉及国家机密为由,强令这些新闻媒体删除对于这件事的报道,难道他们还真敢顶着公司可能会被查封、自身也会面临牢狱之灾和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继续报道这件事情吗?!”
如果单纯从个人的道德来说,阿桑奇、斯诺登这些人确实非常伟大。但是如果是从个人的能力来讲,几人就有点不值一提了。
就像现在这件事,他们明显犯了西方精英主义那一套错误玩法,居然想着靠资本家控制的新闻媒体去揭穿一件资本家搞出来的统治手段。
这不就是扛着资本反资本(让资本家自杀)吗?!
“不可能,只要我们让民众知道了真相,哪个政客敢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去强行限制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开口之人是未来会制作出斯诺登纪录片《第四公民》的劳拉·珀特阿斯,虽然成功靠着《第四公民》获得奥斯卡作家纪录片大奖,但是转头这个《第四公民》就被老美给封禁了。
“呵呵,真的不可能吗?!海明威当年袒露自己被FbI长期监视时,好像也没有人相信吧?!”
“而且你刚才的说法存在一个严重的逻辑漏洞,那就是把事情设置在一个严重存疑的基础之上。”
“只要让民众知道事情真相,那如果民众不知道事情真相呢?!”
“打个比方,一个人快速吃饭,你可以强调是这饭好吃,也可以解释是这人饿了。”
“同理,如果未来新闻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时,刻意模糊斯诺登先生的爆料内容,而是着重强调斯诺登先生出卖国家机密的行为,你说民众能算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至于怎么让新闻媒体模糊斯诺登先生的爆料内容,那就更简单了。”
“新闻媒体的老板和政府政客本就是熟人,何况政府政客还可以拿税务问题威胁这些新闻媒体的老板!”
“你们愿意为了维护言论自由而付出一切,但是你们的老板也会这么伟大吗?!”
李明这一长串怒怼,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单纯看不惯劳拉·珀特阿斯那种开口闭口就是“言论自由”的西式傲娇嘴脸。还有脸谈言论自由,知不知道你们常年抹黑中国的新闻报道已经疯狂到什么程度了?!
“说了这么多,那解决办法呢?!”和劳拉·珀特阿斯不同,常年奋战在向公众普及真相第一线的阿桑奇,虽然看不惯李明的态度,但却也不得不承认李明说的某些情况。毕竟自己之前揭露美军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暴行的新闻,不就是被言论自由的美国给封杀了吗?!
“简单,在把你要爆料的内容发给所有媒体的同时,也把事情的真相直接发送到每个美国人的邮箱中。”网络时代,谁说发布事情一定还要通过新闻媒体?!直接发到所有人不就行了?!
“不行!”在出言阻止的同时,劳拉·珀特阿斯甚至对李明起了杀心。可惜,可惜没有带枪,不然就能立马干掉这个疯狂的中国人了!
“对,先不说这样做的技术难题,关键是这样做不是侵犯了...”有些奇怪的看了眼情绪激动的劳拉·珀特阿斯,阿桑奇这才转头认真分析起李明这个疯狂想法的缺点。只是当阿桑奇试图给科普李明西方法律的时候,才猛地发现,好像并没有一条针对这种情况的法律。
当然没有了!正在疯狂吹嘘“网络自由”,且刚刚靠着“网络自由”成功搞出“阿拉伯之春”的老美,怎么会在明面上设立一套限制自己的法律呢?!
不过没有法律归没有法律,阿桑奇还是本能的觉得这种做法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