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华银行总部
东宋集团公司印刷的纸钞已经在广州全境流通,取代了以前以物易物和铜币的交易流通,在日常交易过程银两银元是比较少的,大多都是铜钱和小碎银两,在交易过程还要带把剪刀随时把碎银再次剪成米粒大小,极为不方便,而银票最小面额为一厘,在市面上默认为一个铜钱,有了小面额的银票,极大的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在中华银行逐步取得当地土着的认可后,银行开始了吸储和放贷、汇票等业务。在明朝,吸储和放贷的当铺名称极其繁多,当铺,典铺、印子铺等。
当铺以短押为主,短押不但资力小,当期也比较短,收当也以零星物为主,珠宝、首饰、古董等,或以整银碎银抵押,或以米粮抵押,还有就是以房屋田产抵押。
在资本方面,典当行资本约一二千两到万两左右,很多都具有灰色背景,黑白两道有人脉关系,用于武力讨债。
明朝规定放款的利息,大抵按月两三分到五分,大明律中规定,“凡和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收利并不得过三分利息”
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典当行的剥削手段可不仅仅局限于利息,更重要的是在其他方面做手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银两进出的时候,上下其手,大做文章。
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他们在典当行里兑出银子时,往往会被克扣一些重量,而当他们想要赎回物品时,却会发现需要付出更多的银两。这其中的差价,自然就落入了典当行的腰包。
不仅如此,典当行在银两的成色上也会耍些小聪明。当平民百姓前来兑出银两时,他们会给成色稍差的银子;而当百姓们想要兑进银两时,却一定要足纹的,否则在重量上就会被扣除一定的折色钱。
除此之外,典当行还有一个更为恶劣的手段,那就是对于那些值钱的物品,他们会找各种借口不允许赎取。有时候,他们甚至会用低成色的金子来仿造十足金的首饰,然后将其调换,让百姓们在不知不觉中吃了大亏。(可以参考洪金宝早期的电影去当铺典当手表那个情节)
而在更黑心的放贷则是青黄不接的春夏之季的米粮放贷,放贷利息则是九出十三归,指的是如果去当铺,用价值10石米粮物品抵押,当期3个月,月息就是1石,每个月需要纳息1石;但在当物时,当押物品价值10石的话,当押店只付出9石,这就是“九出”;
客人到期取赎时,却要加收三个月的利息3石,共收13石,所以称为“十三归”,三个月就是五成利息,逾期未还就是利滚利,半年就翻两番,欠款一年基本上要卖房卖地,卖妻卖女比比皆是。
而储蓄在钱庄的银两可没有后世一样有利息的,而是要收费的,叫做存息,一般是月息一二分不等,大多数土财主还是把自家银两融化成两百斤重的银冬瓜,存放在地窖以防偷窃,两百斤的银冬瓜除非是抢,偷是搬不走的。
明朝的钱庄以及当铺说白了就是靠剥削普通百姓生存的,趁火打劫,造成大量百姓失去家业沦为流民或者奴仆。
中华银行在吸收储蓄方面,采取了按年息3个点的方式给予储户利息。然而,在放贷业务上,银行却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银行只接受纸质实物抵押物,对于黄金、珠宝首饰、古董等物品,由于多种原因,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抵押。
首先,这些物品的保管成本较高。黄金、珠宝首饰和古董等都属于贵重物品,需要特殊的保管条件和安全措施,这无疑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
其次,这些物品的估值难以确定。它们的价值往往受到市场波动、真伪鉴定等因素的影响,评估过程复杂且不准确,给银行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此外,要找到有经验的师傅来鉴定这些物品的真伪和价值也并非易事。这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这样的人才相对稀缺。
最后,银行也担心可能会出现内外勾结的情况。如果内部员工与外部人员勾结,利用这些贵重物品进行欺诈或盗窃,将会给银行带来严重的损失。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中华银行最终决定放弃接受黄金、珠宝首饰和古董等物品作为抵押物。不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银行提供了保险箱的服务,让客户可以将这些贵重物品存放在银行的保险箱中,确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