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周林到这边落户时,周大伯曾一起来过,所以,他对这间知青男宿舍还是有点印象的。
“没想到啊,这屋子你们收拾得还是挺不错的。
我记得当初,有好几个小子一起住,屋里东西都堆得乱七八糟的。”
分完礼物,他端着茶杯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对屋子的现状还是挺满意的。
不过,跟在他身边的周雷却是满眼的震惊。
刚才他忙着干活儿,真的没有注意到,原来屋子里的地面竟然直接就是泥地。
这房子,也太破了点。
虽然他们在沪市的住房也是很小很挤的,可那毕竟是砖石砌成的,结实得很。
而且屋里面的情况也好很多,他们家住在楼上,有两间房,另外再加一个小阁楼,都是铺的地板,哪怕是院子里,还有弄堂里,也都是青石板铺地的。
现在,周雷对周林这个堂弟充满了同情。
不过,另外一方面,他又不由得庆幸,庆幸自己跟那一对双胞胎弟妹生得早,同时也庆幸他们都不是好学生,全都在初中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了,而是直接通过招工进厂了。
要不然的话,他们就是妥妥的老三届,一个是老高三,另两个就是老高一,跑不掉上山下乡那一说。
哪怕政策说明了,一户人家可以留一个孩子在身边,可他家,不算堂弟周林,有三个孩子呢。
到时候,谁走谁留,恐怕又是一番纷争。
周雷想着,还真是有点后怕。
他可是听说了,堂弟来的这个地方,生活条件还算是好的,最起码,能吃饱饭。
他内心的种种,在前面跟周大伯说话的周林是一无所知。
即使知道了,那也只能是一声呵呵。
“大伯,这些都是秀云的功劳,她一天恨不得扫二十回地。
我都跟她说了,这泥地本来就容易脏,用不着扫那么勤,可她就是不听。说什么家里干净了,人住着才舒坦。”
周林有意无意地,一直在大伯面前夸秀云。
他其实知道,大伯对秀云这个侄媳妇并不满意。
原因有些操蛋。
并不是周大伯觉得秀云有哪里不好,他只是不满意秀云的出身而已。
城里人对农村人的偏见罢了。
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不过,周大伯已经尽量表现出他和蔼可亲的一面了。
至少秀云那个傻女子是什么都没有察觉得出来。
其实吧,如果周林重生的日子再提前一点,他还真有可能不会选秀云结婚,而是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高考上。
这倒不是他忘恩负义。
而是他知道,门当户对在婚姻中的重要性罢了。
如果万一他考上大学,以后的前途事业绝对不会太差。
到那时,他跟秀云的差距可以说是人眼均可见了,那样的话,两人生活在一起,有可能会很累。
所以,在一切还未成定局之前,先不结婚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老天却让他重生在结婚后第二天,那他就别无选择了。
虽然如此,他还会选择高考。
至于说以后,那就以后再说吧。
他相信自己,绝对不会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因为他有上一世的经历打底。
听了周林的话,周大伯笑笑,并没有说话。
就在周林搜刮着肚肠,想着再说些什么话来夸秀云时,就听到外面秀云喊他,
“周林,我爸来了!
说是请大伯跟大哥去家里吃晚饭呢!”
……
周宋两位亲家之间的会面,可以说是非常的和谐。
周大伯在秀云面前都没有表露出分毫不对,在亲家面前就更不会了。
毕竟,他的亲侄儿在这里还需要岳家的帮扶呢。
他也不是傻子,自然不能拖侄子的后腿。
而秀云他爹呢,自然是出于一种非常质朴的心理。
因为周林答应了,第二个孩子姓宋,他之前也没问过女婿,有没有跟长辈们通过气。
他想的是,对亲家大伯好一点,关系处得融洽一点,也许到时候,人家同意的机会可能会更大一点呢。
总之,亲家之间,关系处好点总不是什么坏事的。
而且这个亲家,离得又远,估计至少几年才可能碰上一次面的。
两个人,各自肚肠,面上却是一片和气。
秀云爹好话说了一箩筐,中心思想就是,周大伯这个亲家远道而来辛苦了,所以邀请其上门吃一顿便饭。
顺便邀请周大伯父子二人在宋家落脚。
周林这里就只有一间卧房,一张床还是小俩口的婚床,让给俩个糙爷们睡也不太合适。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在宋家留宿。
而宋家,秀云嫁过来了,她之前的房间就空出来了。
周大伯欣然接受了亲家的邀请,还连声夸赞秀云爹想得周到。
示意儿子带上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后,周大伯就施施然跟秀云爹一起离开了。
两人边走边交谈,路上遇到邻居,秀云爹就会很自豪地介绍,这是他的亲家,从大城市沪市来的。
然后,收获一众羡慕的眼神之后,才领着周大伯继续往家走去。
平时两三分钟的路程,在秀云爹的显摆下,愣是走了双倍的功夫都还不止。
周林跟秀云跟在后头,都是一脸的无奈。
周雷倒是一脸的兴致勃勃,觉得堂弟这老丈人挺有意思的。
晚饭自然是尽量往高级别上整的,基本是按照年夜饭的标准来的。
宋家的日子,本来在全队上来说,算是比较好的。
秀云爹还没满五十,他干活又卖力,一直就属于壮劳力标准。
而秀云娘跟秀云两个人,在妇女当中,都是最高标准的整劳力。
就连奶奶她老人家,也不全是在家待着的,她会去队里干些轻省活儿,每天挣上三四个工分。积少成多,一年下来,即使不能把她自己的口粮全挣回来,也至少有大半了。
再加上他家正常还养有一头猪,小二十只鸡,另外还有五分地的自留地,这日子,是好些人都羡慕不已的。
今天饭桌上有好几道荤菜。
红烧冻鱼自然是不缺的,这回家里分的鱼不少。
除了腌了几条大的外,其余的全都被煮成了冻鱼,天气冷,用不着冰箱,放到碗橱里,吃个七八天上下,也不会变质的。
炸藕盒跟春卷是有条件的人家的过年必备菜,拿出来待客也是丝毫不逊色。
水煮大白菜,里面加了不少猪油渣,那香气霸道得很。
本来应该放肉的,可年前买的肉太少了,已经消耗得关东多了,秀云娘就想到了用猪油渣代替,没想到会这么香。
不过,它再香,也香不过桌子正中间的土豆鸡块。
下午听说宋大伯来了后,秀云娘赶紧让宋双泉抓了只老母鸡杀了。
这个时候,也顾不上鸡还在生蛋了。
农家人的好客是由来以久的。
二十年前大家都吃不饱饭的时候,那是没办法,可现在能吃饱了,自然对待客人要热情一些了。
更何况,这是宋家的贵客。
那只鸡现在被做成了红烧鸡块,就在桌子最中间的那只大海碗里。
本来老母鸡炖汤最适合了,可谁让时间太紧了呢,只能将就一下红烧了。
不过,人在缺肉吃的时候,哪里管是红烧还是炖汤呢,只要是肉,就都好吃。
不说别的,仅仅那一大碗的鸡块,就震惊了周家父子俩。
沪市人精致,平时吃的饭菜量都有点少,花样会稍稍多一点。
周雷拿着筷子,看着那满满一海碗,只是少少的混了一点土豆块的鸡肉,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唾沫。
他心说,要是让他老婆来做的话,这只鸡可以做出好几道菜来。
像鸡胸脯,可以单独取下来,加上其它的配菜,炒一盘宫爆鸡丁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那个鸡腿,则可以把腿骨去掉,做成鸡排,配饭吃,也是一绝。
其余的部分,可以整个扔锅里来炖汤。
等鸡肉煮烂后,就捞出来,把骨头上的肉全都撕下来,撕成丝状,然后跟焯过水的芹菜段一起凉拌,添上一点点麻油跟香菜,又是一道好菜。
而那些骨头还不能扔,可以继续放回汤锅里炖,直接把里面的精华全都煮到汤里为止。
然后再把这些骨头残渣捞出来扔掉,汤里可以加一些泡发好的木耳或者蘑菇笋片之类的东西煮,那就是鲜美异常的鸡汤了。
短短一瞬间,他在脑海里就已经把这只鸡安排了个明明白白。
只是,他这么一想,嘴里的口水分泌得就更快了。
正在此时,他好像听到有人在喊他,
“亲家大哥,亲家大哥!”
他猛然回神,发现原来是秀云爹在叫他,“快别愣着了,赶紧动筷子呀。没什么好东西,你们也别嫌弃!”
周雷赶紧应声,“叔叔,您可真是太客气了,这么丰盛的饭菜,哪可能嫌弃啊,高兴还来不及呢!”
秀云爹听了很高兴,“那就好,喜欢就多吃点。
还有亲家大伯,你那筷子也不要停啊,继续吃继续吃!
知道你们城里人爱干净,不喜欢别人给夹菜,你们一定不要拘着,喜欢什么就夹什么啊。
今天赶了那么远的路,肯定很累了。
一会儿我让秀云她娘多烧点两壶热水,你们晚一点好好烫个脚,解个乏再睡,这样能舒服点。
对了,别光吃菜,这酒也一定要喝的。
这是米酒,纯大米做的,不伤人,绝对让人放心!
还有这个大米饭,也是我们家自留地里长出来的,这米有嚼头,属于越嚼越香的那种,一人一大碗,不准给我省啊!”
整个饭桌上,就听到秀云爹一个人兴奋的声音。
在他的热情招待下,周大伯父子俩都不约而同地吃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