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悠悠让勾越与她说一说,那伙水匪的具体情况。
勾越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
“这条运河,丛江南一直通往京城,是商旅们的重要航道。看似平静,实际上各方势力混杂,谁都想在这运河上分一杯羹。”
“官府一年四季都在剿匪,但匪患依然猖獗,所以一般的小商旅们只能组队出行,人多了,也就会相对安全一些。”
“小水匪是不敢抢劫王府的船队的,抢恭王府货船的是这运河上最大的水匪团伙,“混江龙”霍猛。”
赵悠悠轻声笑了出来,混江龙,好江湖的名字。
勾越继续说:“混江龙”霍猛,可以说在运河上无恶不作,令人闻风丧胆,是运河一霸。”
“那帮水匪常年在运河上烧杀抢掠,过往商旅无不谈之色变,成为了运河上的一大毒瘤,连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
赵悠悠轻声道:“毒瘤吗?那我把他拔了吧!”
勾越连忙点头道:“嗯,你想将他拔了,那就拔了。”
初秋的运河上,夜风还是有些凉的,赵悠悠是因为修炼的原因,所以不冷,但勾越,确实是穿的有些少了。
赵悠悠从空间里拿出一条大披肩来,丢给了他。
他一把接过披肩,用手轻轻抚了抚,非常柔软的质地。
都不用凑近,他就从披肩上闻到了赵悠悠身上那股独有的冷香,这是与那些脂粉香完全不同的香味,这个香味,最是让他沉醉。
他把披肩打开,披在了自己身上,立即就如笼罩在了那股香味里一样,让他整个人都有一些恍惚。
正当他有些头脑发晕的时候,就听赵悠悠那清冷的声音又传了过来:
“我记得,你说过,你叫勾越。”
“是的,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勾越压抑着心底的那份开心。
“嗯!”
赵悠悠淡淡的回了一声,就坐了起来,然后盘膝,在船头上闭上眼睛,打起坐来。
月明星稀,运河上倒映着天空,赵悠悠感觉到了有稀薄的灵气在她身边萦绕,任由吸收,吐纳。
夜里,船家睡在了船尾,勾越也断断续续的小憩,然后时不时的睁开眼睛观察四周,看看赵悠悠,又继续小憩。
赵悠悠一打坐就到了第二天清晨,晨光熹微。
初升的太阳穿过河边的芦苇,照到了她的身上,将她整个人都笼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
她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浊气,慢慢睁开了眼睛。
勾越把水囊递给她,赵悠悠不喝,而是走进了船舱中,放下了船上专用的小茶几,从空间里取了一壶温茶,又拿了个茶杯出来倒茶喝。
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所以放进去的是热茶,拿出来的温度也不会减少半分。
温热的茶香立即弥漫开来,勾越看着那精致的汝窑开瓣海棠花茶壶,和赵悠悠手里的茶杯说:
“可否给我一杯尝尝。”
赵悠悠看了他一眼,然后也拿出来一只杯子,倒了一杯茶给他。
他端起茶水,在鼻间嗅了嗅,然后慢慢的品尝。
他很少有机会,去慢慢的品尝一杯茶。
他从小父母双亡,被人贩子卖来卖去,最后给卖到了杀手组织里,那也是他噩梦的开始。
杀手组织里对孩子的训练,是比在外面被像猪狗一样的卖来卖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强上千倍万倍的噩梦。
他每天从早到晚的,都要接受非常严苛的训练,他身边的孩子死了一个又一个,都是在训练中被对打的孩子给杀死的。
没有办法呀!你若不杀别人,那死的就会是你。
杀手的第一个要素,就是要冷血无情,像个嗜血的野兽一样冷血。
那时候他心中就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定要活下去。
后来,他渐渐长大了,在杀手组织中战胜了许多的对手,双手不知道沾染了多少小同伴的鲜血,才算是终脱颖而出了。
他开始接受任务,开始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杀手。
接受任务,也是更为严苛的一种训练,因为一旦任务失败,他就只有死。
要么被对方杀死,要么回到组织里被自己人杀死。
后来那个杀手组织的老大,惹了一位不该惹的大人物,被一锅端了。
他的老大和组织里当时所在的人都被杀了,他因着是在外面执行任务,而逃过一劫,那时候,他才十六岁。
他听说后开心的不得了,他终于自由了。
但他没有身份,没有户籍,只身一人,只能四处游荡。
后来,他就在江湖市井中,成为了一名游侠儿。
但是,游侠儿也会饿肚子呀!不能不吃饭啊!他就去镖局里找了份走镖的差事。
但因为他性格孤僻,尽管身上武功不错,但却不会与人相处。
一次,镖局里的三把手让他替他倒尿桶,他不去,就被那三把手劈头盖脸的一顿乱骂。
他气不过,就与那三把手打了起来,最后他虽然打赢了,但镖局里的差事,也丢了。
之后他就去货运场打零工,或是混迹赌场勾栏度日。
后来有一天,一个当年杀手组织的同门找到了他,让他一起去接任务。
他当时混的实在是太差了,经常饥一顿饱一顿,想要过得好一些,也就只有再走老路了。
但是如今和以前不一样,情况比以前好太多,如今任务失败,只要逃得快,基本还是可以保命的,只是那赏金,可就拿不到了。
经过了十年的时间,他从一个默默无名的杀手刺客,慢慢跃居到了大梁杀手界的顶端位置。
他接受过许多赏金高昂的刺杀任务,很少有失败的。
两年前,他接了一个任务去北靖,刺杀北靖第一人,北靖王。
那可是大梁第一大藩王呀!没有十足把握,一定不能贸然出手。
所以,他在北靖潜伏了两年多。
后来他们得手了,北靖王那致命的一箭,就是他射的,那箭尖上还淬了剧毒,所以,北靖王他死了。
他拿了好丰厚的一笔赏金,后来,他又来刺杀北靖王的孙子,恭王。
他好喜欢北靖那个地方,民风淳朴又开放,还因为,他在那里认识了她。
那个在花绣比赛上,给了他一颗金豆子的姑娘。
她的眼睛好美啊!是他长那么大见过最美最灵动眼睛。
她的笑容是那样的明媚,如骄阳一般,照进了他的心里。
那是他第一次怦然心动。
为此,他非常的庆幸,当初为了遮盖身上的伤疤,花重金请了匠人,在身上纹上了那么许多漂亮的花绣纹身。
若没有那一身的纹身,他就不会和她相遇。
她都不知道,当初花绣比赛的时候,她才一进赌场,他就看见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