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
那家丁满脸凶狠的否定了连钰的话,
“是那个女的!那个姓云的女子为了报复我们而杀的人!”
连钰眉头一扬,正色问道,
“有何证据?云小姐已经教训了你们,她的地位和身份,本也不至于和你们计较到如此程度!”
“你们还是先说说,你们和你们的少爷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吧?陆丰那个死状,你们却消失无踪,着实可疑。”
她将目光看向那个叫冯武的随从,他看起来很胆小,此时,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反应也很大,
“冯武,你先说!”
冯武趴在地上发抖,猛地被连钰点了姓名,整个身体猛地向后一缩,仿佛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似的。
“大人,还是小的来说的,”
冯武兀自在原地发抖,却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金三跪在旁边开了口。
他将那日掌柜没有看到的变故,完整的补全了。
他们并不知道陆丰死了,因为当他们看到云宛出现,并且拿出蛊虫要给他们喂的时候,他们连滚带爬的就从窗户爬了出去。
可是按照云宛在街上的身手表现来看,这四个家丁是一个也跑不了的,
“我们四个人,屋里还有热水,
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可以激发的潜力是无限的,那个时候大人给我们打板子留的伤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家丁眼珠倏地看向连钰,他没有抬头,仅将眼珠往上抬去,在连钰的角度看来,仿佛在怒视着瞪她,
那顿板子连钰罚的本就不心虚,他们这无端的恨意,不过是因为,惩罚是出自自己口中罢了,
换成刑部任何一个人,都是会赏一顿板子。
是以,她对于金三的这种毫无理由的威压,毫不在意,只是微微颔了首,便示意金三继续讲下去,
金三愤怒的蠕动着嘴唇,似是对连钰的反应一点也不满意,但她是官,自己是民,他无法再怎样,便心不甘情不愿的继续往下说,
“我们的房间后窗户正好是一条河,那女人手脚是快,但到底是女人,害怕被烫出伤不好看,
我们四个人一边冲着她泼热水,一边一个个的往窗户外面跳,”
无论原因怎样,云宛到底被限制了手脚,那四人快速的跳到河里潜了下去。
他们本来也是抱着晚死一会是一会的想法,却没想到,云宛竟然是个旱鸭子,
从窗户跳出来后,就只是找个棍子往河里捅,本人距离河边很远。
四个人一下子又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占着天色暗了,云宛看不清水下的优势,
他们从水下快速的游到了相反的方向。
直到游到了河的尽头,他们爬上了岸。
客栈那条河,连钰知道,上游是城西山上的一处小溪流,流到下面竟和其他的溪流合并,成了一条不宽不窄的小河。
这四个人应该就是在城西的西山那里上的岸。
“谁知,那娘们挺聪明的,在水里捅不到我们,就沿着河流往上走,找到了河的源头,
好在那个时候我们已经离开那里有一段时间了,”
“城西的烟袋街?”
城西的荒院,基本都聚集在烟袋街,距离城西的那条河的源头也不远,确实是在当时情况下,不得不做的选择。
金三再次用刚才那个眼神看向连钰,目眦欲裂,桀桀桀的笑出声来,
“大人真是聪明,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能做这么大的官!
没错,就是烟袋街,那里荒宅多,我们随便躲到哪个院子里,那女人就得找好一会儿,
本来想着她找不到,就会走了,谁知道,她竟然一个一个屋子搜,搜了第一遍没有找到,
还杀了个回马枪,搜了第二遍。
当时我们和王乙与赵思分开不同的院子藏,为的就是尽量活下来,
还好我们这样做了,否则,我们四个就会一起死了!”
“那个女人找到了王乙和赵思藏身的灶台,将他们拖出来,我们不知道那女人到底用了什么法子,
王乙和赵思的惨叫声,我们在距离好几个院子远的水缸里都听到了。”
“我们当时怕极了,呜呜呜——”
冯武嘤嘤的插了嘴,
“小的和金三蹲在泔水缸里,嘴里噙着一根稻草,听到那女人在我们藏身的院子里搜了三次,
直到天亮了,我们才敢从里面爬出来,呜呜呜,浑身都臭死了。”
事情讲到现在,基本上已经接近尾声了,
金三从怀中掏出一个银花双齿小簪,是在王乙和赵思死的院子里找到的,就在他们倒下的血泊里。
簪子通体都是银子打造,顶头的花是用拉的极细的扁银丝一点一点手工捏成的,
走一步,上面的银丝花型都会随着微风轻轻运动,仿佛花瓣在飞舞。
这是云宛众多首饰中,她比较喜欢的,是对簪,插在发髻间仅起点缀作用,却给人整体一种画龙点睛的感觉。
她在进京的时候和在书局的时候,都戴了这对银花小簪。
不过这不是孤品,也不是定制。
钟白去万宝阁给她定的头面,至少要到三个月后才能拿到,
云宛的身份又安排的仓促,所以,簪花首饰全都是买的成品。
可以说这是云宛的,也可以说,这不是云宛的。
“这簪花本官友人的妹妹也有一对,指向性不明显!本官只能对云小姐例行询问。”
那金三立刻又激动起来,在那里大喊大叫的,要不是青风将人摁住,她定然扑到连钰的桌前大喊起来。
“大人难道是和那小姐一伙的?杀人凶手小的们亲眼看见,怎会作假?
我们明明已经逃了出来,她还追着我们一直到荒院里,杀死了王乙和赵思,
如今我们五人进京,只剩下小的与金三两人,我们心有不甘,我们的少爷死的冤枉!”
两个人在审讯室大喊大叫,口中却再也说不出一句有用的线索,
连钰叫人将这两个人先收押,带着人到刚才金三他们说的那个荒院而去。
金三二人说王乙两个人死的很凄惨,现场惨不忍睹,连钰脑海中想想过得最悲惨的,就是陆丰的死亡现场,
毕竟五脏六腑,骨头血肉被啃咬的到处都是。
可是王乙和赵思的死亡现场还是将连钰深深的震撼了一下。
和陆丰的死亡现场是很像,但是比那还要凄惨。
因为这次他们的脸也被啃食的十分彻底,皮肉多一块少一块,眼球从里面掉出来,而眼珠已经消失,只剩下一层薄薄的膜,半挂不挂的耷拉在半个骷髅的眼部。
脑壳已经被打开,上面大大小小的,都是被咬开的窟窿,白色的脑髓和暗红的血液搅在一起,看得人直犯恶心。
这次现场的血液和之前陆丰的现场有些不一样,犯黑,李仵作那银针一探,血液里有毒!
遂立即取了部分血液到小瓷瓶当中。
痕迹检测的李丘失踪之后,现在刑部负责痕迹的是李凌,是李丘的兄弟,二人曾一同学艺。
他从尸首的一只紧握的拳头里,发现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连钰确实认识,是云宛绣鞋上嵌的,钟白专门从自己私库里翻出来,给云宛的鞋子嵌上的,
东海千年冷水珠,通体莹润,夜间还会发出淡淡的光,一颗就价值连城!
连钰明白,自己的周围已经不知不觉埋伏了不少对方的人,现在,连云宅都不安全了。
连钰看着这颗珍珠很可惜,可心中又透着隐隐的兴奋!
对方在慢慢的浮出水面,连自己这边的钉子都已经要有了显露的迹象,
那么,抓到背后之人,可能真的不会等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