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向疾风了解了大致详情以后,光昼当即便和疾风一起去寻找起了林狼。
至于暴风为什么没在现场呢?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林狼的移动速度实在是快得惊人!要知道,对于像光昼和疾风这样以速度见长的人英而言,或许这还算不上什么特别难以应对的情况。毕竟他们自身就拥有着超凡的速度天赋,能够轻松地跟上甚至超越这样的节奏。
然而,对于暴风这个既没有突出的速度优势,又不会飞行的人英来说,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儿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狼那样快速的存在如同闪电一般迅速远去,自己却无能为力,心中充满了无奈和懊恼。
说起来也有意思,暴风明明是三人中最强的存在,却在此时成了拖后腿的存在。对此,暴风主动提出让二人不玩管自己先离开,等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他在用传送器将自己传送过去。
见暴风这么说,光昼和疾风便全部放开了手脚,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去找林狼,不过疾风因为要确定林狼的位置。但因为林狼的位置一直在以极快的速度移动,而使得疾风要一直低头盯着屏幕看,根本没功夫看眼前的路,所以一直以来都是让光昼在前面探路,而疾风则跟在后面指挥。
二人的速度都很快,路人根本无法看到,只能感到一阵风吹过,但突然疾风出现在了人们的眼前,顷刻间人群一片哗然。
“那不是No.5疾风吗,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哇,真的是No.5疾风,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本人真是太幸运了。”
“哇,他好帅呀。”
……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又不动了,难不成又掉了?”尽管周围的人不断的讨论着,但疾风却完全当他们不存在一般仔细的盯着屏幕,看他的样子好像对他来说这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疾风你怎么回事呀,怎么一转头你人流不见了?”这时光昼赶了回来。
疾风抬头看了一眼光昼,然后说道:“只是屏幕上的“林狼”完全不动了而已,而作为活人是不可能一直不动,也就是说我哥哪里出事了,不过只是一瞬间应该不可能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估计只是跟踪器被弄掉了而已,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我明明是把跟踪器镶在他耳朵里的呀,怎么会掉呢,难不成他把耳朵弄掉了?”
“啊,不至于吧,林狼再怎么粗心大意也不至于耳朵掉了都浑然不觉吧……”光昼的话尚未说完,疾风便如一阵旋风般疾驰而去,其速度之快,快得连以速度见长的光昼都难以看清。
“跑得可真快,好在刚刚屏幕上的地方我已经牢记于心了。”言罢,光昼便施展能力,如同一束耀眼的光芒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了一些一脸懵逼的路人。
当光昼抵达目的地后,只见疾风正背对着她,一脸无奈地凝视着什么,感受到光昼的到来,疾风旋即转身说道:“光昼,我果然没猜错,他确实把耳朵弄丢了,只是万万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把整个耳朵都给弄丢了。”
话毕,疾风便将手中的物品递到光昼面前,而那东西赫然是一只染满鲜血的耳朵,耳朵上还挂着一个耳钉,那应该就是疾风说的跟踪器。
这时疾风环顾着四周,紧接着高兴的说了一句让光昼高兴的话:“太好了光昼,我哥哥找到了。”
紧接着疾风指了一下附近地面上的一点血迹,然后看向一个餐厅背对着光昼说道:“血的位置在这里,加上我哥哥贪吃的性格,他肯定在那家餐厅里,不过我们得快点了,那家餐厅可是五星级的,菜可贵着呢,而我哥的钱包也肯定是不可能不丢的,所以在我哥惹麻烦之前我们得去阻止他。”
“知道了,那我们就速速前去。”言罢,光昼步履稳健地迈入餐厅。刚一进入,那家餐厅老板便径直来到光昼面前,面色凝重,歉然道:“竟是光昼小姐,小店未曾料到今日您会屈尊莅临,这真是小店的荣幸。不过今日小店恐难以满足光昼小姐,此前有位仅有一耳的顾客,将店内所有食材尽数包圆,实无余材可供招待,还望光昼小姐海涵。”
那老板本来正在为食材发愁今天暂时不再接其他客人,可谁知光昼突然大驾光临,直接把他吓的亲自来到光昼面前解释,毕竟光昼的性格他也是知道的,他生怕光昼一时来气让自己的饭店混不下去。
光昼对此本就不甚在意,又见这老板态度如此诚恳,便面色沉稳地对他言道:“无妨,我此刻尚未感到饥饿,此次前来,只为寻人,而今日贵店的那位特殊客人,便是我要找之人。”
那老板闻得光昼所言,亦是心头一松,而后指向一张桌子说道:“光昼小姐,那人想必便是你要寻之人。他于两小时前至此,一来便将店里的菜肴尽数点了。起初,我还当他是在说笑,岂料他那瘦小的身躯竟如此能吃,转眼间便要将店里的食材吃个精光。”
光昼顺着老板所指方向望去,只见那张桌子上坐着一位银灰色头发的男子,正将一盘盘美食源源不断地送入口中,而他面前那堆积如山的盘子,足可证明其胃口之大。
见到此景,光昼打死都不想承认眼前的人是由顶级特工沃莱斯特制造的人英,但看着他那一张和疾风一模一样的脸,他不得不接受眼前之人就是林狼。
光昼看着林狼那丑陋的吃相,都不知道该怎么吐槽了,明明是一个大帅哥,结果却完全不顾形象,此时他那鼓鼓的腮帮看起来甚至有些滑稽。
“果然在这里呀。”这时疾风也进到了餐厅里,他看着正在大快朵颐的林狼也是松了一口气,而林狼也看到了他,于是迅速的解决掉最后一盘食物,然后就冲着疾风扑来。
“疾风,我可算找到你了,我找你找得好辛苦……”林狼的话还未说完,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突然倒飞出了餐厅,昏死过去,脸上还赫然印着一个清晰的鞋印。
看到林狼如此凄惨的模样,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们不知道林狼是怎么飞出去的,仿佛那一瞬间被从记忆中抹去了一般。
其他人可能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光昼对此却心知肚明。原来,就在刚才林狼扑向疾风时,疾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一脚踹在了林狼的脸上。这一脚快如闪电,若非光昼是速度型的人英,恐怕也会和那些惊讶的人一样茫然失措,而这也恰恰直观地体现出了疾风速度之快!
“你还好意思说找我?我不过就是稍微眯了一会儿,眼睛一闭一睁的工夫,你居然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影!为了找到你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我简直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啊!这可已经是第四十次啦!整整四十次啊!每次我都小心翼翼地盯着你,生怕一个不注意就让你跑到不见了踪影。结果呢?你倒好,总是能想出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奇葩招数来摆脱我的监视。哥哥,你到底能不能正经一点儿呀!别再这样折腾我了好不好?”疾风站在餐厅门口,怒目圆睁地瞪着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林狼,嘴里不停地抱怨着,丝毫不留情面。
这时光昼见疾风发怒,便来到疾风身旁安抚道:“疾风,你消消气,不要太过火了,在怎么说他也是你哥哥,你那么重一脚踢在他脸上,也算是让他得到了应有的教训,你这一脚下去他也得躺一段时间了。”
疾风却对光昼说道:“我已经收着力了,而且他也不用躺在床上,他拥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估计他马上就起来了。”言罢,疾风看向林狼。
果然和他说的一样,林狼一下子便站了起来,而他那还带着鞋印的脸上露出委屈巴巴的表情,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犯错的孩子:“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当时只是到站后想上个厕所,等我回去的时候车已经开走了……”
“唉,哥哥你难道没发现车上就有厕所吗,不过算了,下不为例,我们现在还有任务在身,现在也是时候该走了,那么光昼我们回车站吧,暴风可还等着我们呢。”
光昼做了一个oK的手势后,便跟着二人回到车站,找到了正在椅子上喝酒的暴风:“可算回来了,你们的车都快开了。”暴风一边喝酒,一边对着疾风说道。
“暴风呀!”见到暴风后,林狼仿佛见到了鬼一般,直接吓的炸了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