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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您。”洛星辰的身影逐渐清晰,“好久不见,吴校长。”
听到洛星辰的声音,吴校的脸上逐渐浮现微笑。
“有四年没见了吧,小洛。”
话落,吴校又问道:“这附近人群这般密集,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到我们的?”
闻言,洛星辰回望了一圈周围的人。
“总要有些防范之心的。”洛星辰说道,“我只是在观察会不会有同伙出现的时候,正好看到了你们。”
“哦?”吴校挑了挑眉,“同伙?”
“嗯。”洛星辰点点头,“若是碰瓷,再有同伙附和的话,那事情还是会变得比较麻烦的。”
“原来如此,那要是真发现了有同伙呢?”
“我会在他开口说话前,把他拉走,和他单独聊一聊。”洛星辰平静道。
吴校右手发力,不动声色地按住了身旁那激动的快要跳起来的少年。
“你还真是一如既往的谨慎。”
洛星辰解释道:“我总得为她们的安全负责。”
毕竟...是我同意让苏婉黎去扶人的。
出了事,他自会全力承担。
“所以,你今天到西子天城,是来买衣服?”吴校看向了洛星辰手上提着的手提包。
“和朋友们来玩一玩。”洛星辰轻轻一笑,“买衣服只不过是顺带。”
他拎了拎手提包,“这最多...算是作为一个让她们一起来的理由吧。”
女生的眼光更好,是实话。
想让你陪我一起来,也是实话。
吴校快按不住那位少年了,只好朝洛星辰介绍道:
“这位是我一位老友的孩子,天屿。”吴校让天屿走上前,“小天,和你洛......”
“粉丝,我是您的偶像啊!!!”
吴校话还没说完,便被天屿抢先一步。
他早就想开口说话了,奈何吴校一直限制着自己。
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情绪激动之下,他便毫不犹豫地将心中所想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
也正因情绪过于激动,连话都说反了。
天屿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尴尬道:“不...不是...我是说...偶像,我是您的粉丝啊!”
天屿,你在搞什么飞机?
能不能想清楚了再说话,第一印象就给不好了,那还有机会进行接下来的接触吗?!
“你好,天屿。”洛星辰看着他,打招呼道。
“您好,偶像!”天屿受宠若惊。
“天屿今年十四岁,刚上高一。”吴校接着介绍道。
十四岁上高一,连跳两级吗?
“厉害。”洛星辰给出了自己的评价,“说起来,我当初由于一些原因,还没体验过跳级的感觉呢。”
“没有没有,和偶像相比,我还差的很远!”
“为什么要叫我偶像?”洛星辰失笑道,“我又不是什么大明星。”
“因为我真的很崇拜您!”天屿眼里闪烁着光芒,“我经常听父亲提起您,从小到大,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像您一样优秀的人!”
洛星辰身材高挑,足足比天屿高出了一个头来。
然而此时,他却微微弯下了双膝,使得自己能与天屿平视而对。
他的目光深邃宛如深潭,那是一种常人难以见到的温柔眼神,仿佛夏夜中最轻柔的微风,细腻而舒缓。
“天屿,我很高兴能成为你的榜样。”
洛星辰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可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不同的,你可以尊重所有听到的声音,但最后你要成为的一定是你自己,而不是我。”
天屿一愣,慌忙改口道:
“我明白的!可能是我词不达意......对不起我实在是太激动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您本人...我以前从未觉得自己说话会那么笨......”
吴校站在旁边,见此一幕,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想不到一向温润儒雅的天屿,也是会在某些人面前乱了阵脚。
而吴校不知道的是,就因为洛星辰今天对天屿说的这一句话,却成为了他往后一生的座右铭。
并且,被他提笔留存在了高考语文作文的结尾之上。
那一年,华夏全国唯一的高考作文满分,便由此诞生。
不过,这都是些后话了。
“好了,小天。”吴校拉回了天屿,“让我和小洛聊两句。”
“好。”
天屿应道,退到了吴校身后,依旧两眼放光的注视着洛星辰,不过很听话的并没有再出声。
吴校拿出手机,说道:“我录下了刚才的全程,需不需要发给你?”
洛星辰摇摇头,“录像如果能有用的话,那确实算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了。”
“总是能当一个小证据的。”吴校收起手机,“虽然起不到太大作用。”
“事实上,对方要是懂法律的话,这或许连物证都算不上。”洛星辰随意道,“只要一口咬定是你撞倒后才开始的录像,一切说辞也便作废了。”
【这人是你推倒的吧,不是你推倒的你为什么要扶,赔钱。】
【是呀,他们把人撞倒了之后才打开视频去扶的吧。】
到最后,哪怕警察公正执法,判的是老人的问题,他也只需要一句“是我糊涂了”便能相安无事。
很多法律条款,对于老人和小孩来说,是没有丝毫执行效益的。
而你,在耗费了大量时间、人力、财力、物力之后,甚至连一句道歉都得不到。
相反,更加现实的是,你会赔钱。
老人没事还好,最多被口头讹一点,至多数千块。
老人若是有事,那可就是额外的价钱了。
没个万把块,别想置身事外。
也别以为不上去扶,帮忙报个警或者叫个救护车就行了。
不管如何,警察和医护人员都一定会找打电话的人来核实信息,老人在这时一口咬定,“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报警”,你又该如何?
当你陷入要自证的时候,你就已经完了。
很显然,吴校很清楚这些,洛星辰也很清楚这些。
但他们不怕。
这便是“以本色示人者”。
听说你很喜欢碰瓷讹钱?
没事啊,那就和我们庆大法学系来打场官司玩玩。
放心,我方也没多强。
不过是一些二十岁左右的小年轻罢了,走过的路还没您老吃过的盐多。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