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告方属于证据突袭,对于这些证据的真实性,我方表示不认可!”
“并且......”
“视频证据一中,我们能够明显的看到,我方当事人并没有对原告施施犯罪,只是同学之间的玩闹,只不过是没有把握好度而已;”
“而视频证据二、视频证据三...视频证据六中,只能确认其中有我方当事人,而没有原告也就是韩晓晓,的存在。”
“我认为这几段视频证据,即便是真的,那它也和本案没有直接关系!”
“而且,视频中是否存在强迫行为,仅凭一份视频,是无法准确判断的!”
“他们也有可能是在进行某种不合法的交易!视频中出现的场景,只是某种情景演绎!”
“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我们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存在的。”
“因此,在有这种可能存在的情况下,根据一切疑问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请法庭对这积分证据,不予以认可!”
......
不得不说,吴涛几人请的这个律师,确实是有些水平。
即便是苏胜搞突然袭击的情况下,也能够在短时间内,准确的找到漏洞,予以反击。
旁听席上的王小燕,听着这些话,双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裤子,极力的在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交易。
这怎么可能是交易!
作为视频中的受害者,是不是交易,王小燕自己难道不知道吗?
她怎么可能为了钱,去做这种事!
但是想到钱,王小燕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就是一白,然后整个人像是失去了全部力气一样,直接瘫软在了座椅上,眼神中全是空洞和绝望。
和正在精神内耗的王小燕不同,坐在原告席上的苏胜,听到对方律师的辩解,脸上的表情并没有任何的变化,有的只是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
由于是质证环节,苏胜并没有起身反驳对方的歪解。
质证继续。
“对于我方当事人吴喆受贿的指控,我方的质证意见依旧一样,对于视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方不予以认可!”
“同样,即便是这个视频是真的,视频中的双方,是否存在某种交易,同样不能仅靠一个视频就断定。”
“同时,据我所知,我方当事人吴喆,及其家人的名下,并没有在嘉禾集团购买任何的房产,这个交易本身就不存在,自然也不存在受贿的事实。”
这个律师所说的一切,苏胜相信都是实话。
因为在法庭上讲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并且不需要他说,吴喆和他的家人名下,肯定是不会有任何嘉禾的房产的。
哪个贪官受贿会把财产直接弄到自己名下?
这种不是傻就是蠢!
吴喆既然敢收胡广志的钱,自然有把握让人查不出来。
对于这一点,苏胜掌握的证据也不多,还真不好进行反驳,不过也不用进行反驳,只要将这个事情曝出来,自然有的是人去查。
查一个官员是否贪污腐败,除非是不查,要不然还真没几个人能经得起查,毕竟这个世界上,可没有不透风的墙!
苏胜依旧还不知道,吴喆已经被免职了。
他并没有相关的渠道了解,也没有谁告诉他这个消息。
不过下午的庭审吴喆没有来参加,苏胜已经有了一些猜测。
被告律师的质证还在继续,看来中午那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应该是做了不少的工作。
“......,至于原告方‘故意杀人’的指控,仅凭视频中我方当事人说的几句不知道真假的话,恐怕还无法认定这个事实。”
“此外,我并没有看到原告提交了其他,能够证明我方当事人,存在杀人故意的证据。”
“综上所述,对于原告方指控的‘强jian、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受贿...’等罪,我方均不予以认可!”
“审判长,我的质证结束了。”
被告律师的长篇大论终于结束了。
虽然仓促,但是依旧有理有据。
连苏胜都不得不承认,对方质证的每一个点,都说到了关键的点上。
如果不是苏胜准备充分,加上舆论施压,以及权利制衡这些因素,这次还真不一定能够胜诉!
“举证质证环节结束。”
“下面开始法庭辩论。”
“请双方自由有序发言,注意法庭秩序。”
戴明杰能够预料到,会有一场激烈的交锋,所以多说了一句‘注意法庭秩序’,提前打了一剂预防针。
“审判长!”
在戴明杰的话音还没有落下的时候,对面的对方律师就直接起身发言,抢占先机。
“我想请问原告律师,你方提出的这些指控,是否是关于你方当事人,也就是原告韩晓晓,而提出的指控?”
对方一上来就是杀招!
不管苏胜提起的控诉罪名有多大、看上去有多么的吓人,又是强jian,又是故意杀人的,这个案子本身的性质,依旧还是一个自诉案件!
而自诉案件,哪怕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也是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案子。
并且自诉案件必须是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和委托人提起自诉,其他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为他人提起自诉的!
也就是说,苏胜控诉的这些罪名,如果是和韩晓晓这个当事人无关的,那么就算证据再怎么确凿,事实再怎么清楚,也是不能当做这次庭审的依据的!
在中午休庭的短短一个多小时时间里,对方不止做了笔记,还申请查看了无马赛克的原视频。
因为上午看视频的时候,这名律师就注意到了,对隐私部位打马赛克能够理解,毕竟和谐大神无处不在。
但是对面部也进行打码,显然是有些奇怪的。
都已经闹上法庭了,并且还申请了直播庭审,还需要把脸给打码吗?
明锐的发现问题之后,自然是要确认猜测的。
苏胜并没有理由拒绝对方查看证据,虽然这个证据还在他的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