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辰宏听到后嘴角忍不住地抽了抽,心想:
有权有势真好,什么都不用做就有人眼巴巴地把钱送过来了,不过仔细一想就发现哪里不对劲了,张口道:
“这江南的贱商出手竟如此小气,怎才得白银百万、金八万?他们难道连一个整数都凑不出来?”
秦王尴尬地哈哈一笑说着:
“三哥,这天下大定也不过三十年有余,百姓们本应休养生息,奈何北境一直不安定,父皇连续四次北伐,国库吃紧,百姓负担太大,这也导致那些贱商们的生意也不好做。这些钱你先凑合着用,不够了我再跟他们要便是。”
“不过要说这有钱的贱商啊,还得是江南商会的会长、聚财楼的少阁主。说他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当年皇爷爷打天下的时候,聚财楼可是出了不少的钱财,不过最后却被皇爷爷给摆了一道,当初给的承诺直接腰斩,甚至是……”
“六弟慎言!“
还没等秦王把话说完,坐在他上位的楚王立马起身制止住了口无遮拦的秦王并极为严肃地说道:
“皇爷爷的决策不是我们这些不孝孙能妄言的。咱们现在的重点就别放在江南地区的那些贱商身上了,我可是听说,两个月后,江南第一美女就要招婿了,她的父亲可不仅仅是江南商会的会长,更是四大势力之一聚财楼的楼主。若三哥或者六弟能将她纳为妾室,那么聚财楼与薛家可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一提到江南第一美人要招婿的事情,秦王立马来了精神抢着说:
“这件事我知道,前几天我去江南的时候去薛家做客,还见过一面呢,要不是看在这娘们的家族确实有点棘手,我都想着先斩后奏了。”
“据我所知,老大和老二不仅让他们在江湖上的暗子前往江南,老八和老九已经开始准备动身,看样子他们是想准备亲自下场。”
听到这,张辰宏好奇地问向楚王
“不对啊,江南薛家的人请柬上写得很明白,人家是要招婿入赘的,八弟和九弟去凑什么热闹?”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如果皇子开口要纳他女儿为侧妃,我想那聚财楼的楼主也不会拒绝,但他一定会择优而取。所以六弟,你就别在这耗着了,赶紧回家准备准备,动身前往江南,千万别输给老八和老九那俩蠢货。”
一听到自己的四哥又让自己动身前往江南,心里既高兴又委屈,高兴的是又可以去江南潇洒一阵了,委屈的是他晕船,这次回京,顺着运河自下而上的几天里,他是从上船开始吐,一直吐到下船。
正想着这次到底是继续乘船呢还是要受那马车的颠簸之苦时,一名太监快步走了进来,并急切地说道:
“王爷,宫里来旨意了,您快出去接旨吧。”
圣旨?张辰宏很是紧张,这可是传说中的存在,在自己以前的社会里,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的圣物,今天居然能亲自迎接圣旨。
小心脏压抑不住地怦怦直跳,双腿不争气地开始打颤。好在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对皇权的敬畏之心不高,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快步出门迎接圣旨,楚王和秦王一听有圣旨,也是急忙整理了一下仪态,三步并作两步跟了出去。
来到前院,只见门口处站着三位太监,两位身穿蓝色衣衫、身材瘦弱、没有一丝阳刚之气的小太监正恭敬地站在一位身穿红色长衫,大襟宽袖,衣衫上绣着一只庄严威武、脚踏祥云的瑞麒麟,头戴三山帽、双手捧着一卷明黄色轴布的太监身后,庭院两侧各站着六位身穿飞鱼服,腰挎弯刀,虎背蜂腰螳螂腿的侍卫。
身穿麒麟服的领头太监见众人出来也是急忙迎了上去并主动开口道:
“奴婢见过三位王爷,奴婢身怀圣命,无法为三位王爷行大礼,还望恕罪。”
“不妨事,李公公待天宣召,本王怎会怪罪。”
张辰宏与内库总管李公公寒暄的时候,管家刘胖胖已经熟练地将香案摆好,一切礼仪规制一应俱全后,与自己的两个弟弟恭恭敬敬地跪下齐声道:
“三子辰宏、四子辰祉、六子辰辉。叩问圣恭安!”
内库总管太监整理完衣衫挺直腰板,面向皇宫,强装威严道:
“朕安!”
然后面向张辰宏等人,恭敬地打开手中的圣旨念道:
“晋亲王张辰宏接旨!”
“儿臣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龙生九子,各有其能,朕得天命,承神器,至今二十有余,得祖宗之庇佑,育有九子,此为国之幸,朕之幸也。三子辰宏,自幼伶俐,天资聪颖,朕甚爱之,于幼学之年,开府封王,至今已有九载。今天下虽已大定,然反贼如附骨之疽,无法根除,且于昨日,暗中谋害龙子,然三子辰宏得先祖之庇佑,福泽深厚。逆贼岂能如愿乎?特赐百年山参十株,百年灵芝十株,灵丹十粒,玉如意一对,绸千匹,御用瓷器十套,明黄四团五爪衮龙服一件,市价六金……”
读到这,内库总管李公公停住了声,豆大的汗珠不要命地流了下来,双手忍不住地颤抖。
跪在地下的众人不敢抬头,于是努力地把眼珠子向上翻动,企图看向宣旨的刘公公。
李公公毕竟在大内当值多年,现如今大小也是个内库总管太监,极为艰难地在冷场几个呼吸的时间后,继续宣读圣旨。
“市价六金的青元纸三刀。以便继续谱写更多传世佳作,望皇三子能早日康复,为我大燕建功立业,为我大燕百姓嘉保太平,钦此。”
“儿臣领旨谢恩。”
张辰宏恭恭敬敬地磕头后,起身去接圣旨,只见这传旨的内库总管太监早就已经虚脱,大红色的麒麟服,湿成一片,整个人似乎是刚刚从水里捞起来似的。
张辰宏也不管这些,对着身后的刘胖胖说道:
“刘胖胖,还不快替本王好好谢谢李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