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龙韵姑娘救命之恩。”
营帐外,在确定龙韵真的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后,哈耳对龙韵拱起手,弯腰行礼。
按照礼数,她应该是下跪的,但作为先锋官,怎么能在军营,众士兵面前跪下。
“救命之恩,莫如再生父母,哈耳身家性命无非一身内力武功,无以为报,日后若有所需,哈耳定当竭尽全力。”
比起钱财,哈耳觉得,自己的‘人情’更有价值。
她身后是前大将军苍天落,大将军则是大王亲封,说句背靠皇室不为过。
她则是先锋官,日后肯定会获得更大权利。
这份人情,可谓极其宝贵。
如今所见、所闻、所知、所觉,未来不知多少年的日子,都是龙韵所赐。
尽管哈耳之前对龙韵军中喝酒之事多有疑虑,此刻已全抛出脑后了。
龙韵轻轻捂嘴笑着,眼中带着些许狡黠,她可不想要什么人情。
“嫂子这是何必,救你对我来说,不过随手的事。”
哈耳认真道:“不管是随手还是认真,都是救了我的命,哈耳永世不忘。”
龙韵眨了眨眼,“若是我让你见我一次,跪一次呢?”
此话一出,哈耳心中一凉。
见一次跪一次?
先不说自己就是苍龙的脸面,随时下跪成何体统,就算于私,自己也是不愿意的。
出身贵族之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骨气。
于是她语气低低地回道:“若是要如此,那我只能当回忘恩禽兽,不跪!”
好一个理直气壮的不跪!
龙韵有些不服气地抱起手,问:“我救了你的命,怎么就跪不得?”
哈耳回道:“见面便跪,那是奴,重活一次变为奴仆,我宁愿死去,我的命从来不属于我自己,是大王的,所以我也不能自刎,你可以换一个要求。”
龙韵盯着她看,看见的是一双平静而坚定的眸子。
这人是认真的?
她摇摇脑袋,仰起头喝了口酒,从哈耳身边撞了过去,大喊道:“无聊,无聊啊~!”
若是羞愤一些,还算好玩。
这种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是让人想在她头上敲一下,看能不能发出木头的声音。
“谁稀罕你下跪,我又不是牌位。”
走了几步,转身见哈耳杵在原地,面露思索之色,似乎在认真思考自己的话。
龙韵道:“怎么,不去见你第二个救命恩人了?行了,行了,都说了随手的事,你别把我当做恩人。”
哈耳这才迈开步子,跟在旁边问:“为什么?”
龙韵道:“因为麻烦,和你这种木头扯什么恩义,最麻烦。”
麻烦吗?
换句话说,我之后见到她不需要跪下吗。
哈耳倒觉得,龙韵又算一个不错的人了。
嗯,她对人的印象总是在变。
走到营地后面门前,她突然低声道:“对了,你能不能别叫我嫂子,让别人听见属实不好。”
龙韵反问:“为什么,你不就是龙子骞的女人吗?我是他义妹,不叫嫂子叫什么。”
“什么!这是什么话!我没有……我是说,还没到那一步!”
“啊,你脸红啦!哈哈哈哈。”龙韵这才算看见了想看的东西,哈哈大笑,悦耳笑声让周围士兵侧目。
两人离开营地,龙子骞从帐内走出,看着两人的背影,默然无语。
哈耳的性格他是知道的,所以最怕龙韵借此事为难哈耳。
对于龙韵的性格,老实说,他还有些拿捏不住。
不过就目前来看,两人相处的还算融洽。
这样就够了。
——
出了营地,又往里走了一里地,看见一片树林。
两人刚走进去,阴凉之气便缠绕于身,很难想象会有人住在这里。
一道慵懒的声音就从树上传来,“来我这儿干什么,没被别人看见行踪吧。”
龙韵直接坐下,靠着树干,对哈耳道:“喏,你的恩人就在树上。”
哈耳抬头找了一圈,树叶重叠,很难发现人影。
正欲说话,白晓的声音传来,“我知道你们过来干什么的,如果要谢我救了你,那这件事你可以忘掉了。”
哈耳:“……”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位宗师都‘看不上’自己的报恩之情?
她斟酌一番,说:“昨夜……”
“昨夜来了两个人。”白晓躺在一根粗大的树干上,旁边的树枝上放着自己的弓。
“一个是会瞬移的末影人,我必然打不过他,另一个人叫李雨,李雨是谁?她为什么会和末影人在一起。”
哈耳被打断话也不在意,回道:
“李雨,说起来是一位奇女子,她有凭空取物的手段,手中石剑重若千钧,还能凭空摆放方块,长刚好一米,手段之怪异,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说完,她发现树林中的风停了。
白晓抚摸着弓身、龙韵喝着酒,她的动作也停了,像是陷入某种回忆。“李雨。”
她和白晓同时念出这个名字。
史蒂夫在这个世界上的名字,叫李雨!
哈耳察觉气氛不对,面对两个沉默的宗师,她不得不跟着陷入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白晓说:“史蒂夫和末影人竟然走到了一起,看来我们是杀不死她了。”
龙韵郁闷地喝了口酒,发现酒壶空空如也,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她把酒壶丢出去,道:“我们向来杀不死他,不是吗,但龙子骞已经在思索解决她的办法。”
“他能有什么办法,谁能伤到末影人?”白晓不傻,她微微一想,就想到该怎么做。
“李雨要杀哈耳,如果她知道哈耳还没有死,肯定会再来一次,到时候,就是咱们将他们一网打尽的最好时机。”
“嗯,只要准备好水,我们不用杀末影人,只要让他不能靠近,然后杀了李雨!”龙韵说着,带上了些兴奋。
她最喜欢杀人,何况那个人还是自己的仇人。
白晓却有顾虑,“史蒂夫是杀不死的。”
龙韵道:“他也杀不死我们。”
两人都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
只要李雨找不到她们的刷怪笼所在,她们就可以和蜘蛛小六一样,无限次的复活。
而且这世界之大,刷怪笼位于苍龙之地,李雨又怎么可能找到?
“先不管她会不会复活。”龙韵捋了捋头发,“总得先杀个尽兴,出一口心中恶气才是。”
“是这个道理。”白晓很是赞同,“不过还是先看看龙子骞是怎么想的,他比我们善于谋略。”
“那我们就回去了。”
龙韵站起来,见哈耳呆呆地望着树,模样傻愣愣的,忍不住笑道:“你发什么愣,找到她人了吗?”
哈耳摇头,道:“但我明白了,你们都和李雨有仇,李雨刺杀我,也和苍龙有了仇。”
“所以。”龙韵的美目弯成了好看的月牙,说出的话却无比寒冷,“让我们仔细计划一下,该怎么把李雨的脑袋砍下来吧。”
——
王二狗回到了城墙边。
他一边吃着饭,一边听旁边的士兵吹牛扯淡。
一个老兵说:“说一个你们不知道的事,其实这叶城破不破都无所谓,这就相当于一个口子,要让苍龙军从这里进去,云泽有的是士兵,苍龙来一群灭一群!”
“那我们还在这儿干什么呢?”
老兵的脸上映着火光,上面满是刀刻般的沟壑。
“面子,人不要面子的吗!拖的越久,面子越大!我们是第一座城,才哪到哪啊!”
“照你这么说,我们就是为了撑一个人的面子。”
“是啊,天底下的所有人,宫里的百官,宫外的百姓,都是为了一个人面子。”
“那人是谁?”
“你知道还问我,臭小子!”
王二狗听着,说:“也就是说,如果直接面对面的打,我们是可以打过的?”
“当然打得过,谁还不是个强国了?但是不行,要慢慢打。”老兵说完,低头吃了口饭。
这饭一点都不好吃,但是扛饿。
王二狗不理解,火就在面前,但他却有些冷,“为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也许你可以问问有见识的人。”
于是王二狗把这个问题带给了李云泽。
李云泽刚从外面回来,就听见了敲门声。
打开门,发现是王二狗,他还带来了一个问题。
李云泽原本还因为杀了哈耳,有些所谓的空虚感。
此时不得不开始回答问题。
点燃油灯,想了想,她说:“因为战争有利于社会发展。”
她解释道:“比如你手里的刀,原本只是个棒子,因为大家都在打架,总是想着怎么能更快的打死别人,就知道把木头磨尖,戳死别人,慢慢的,就变成了铁做的刀。从木头变成铁器,这是战争的功劳。”
王二狗说:“只是如此吗?”
“促进民族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李云泽试探地说。
王二狗摇头,“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还有一层。”
李云泽觉得自己遇到了历史老师,不禁汗流浃背。
她历史最差了。
绞尽脑汁后,她说:“硬要往脏一点地方说,那就是要借着战争的名义,搜刮民脂民膏,也就是说,有人缺钱了,借着打仗的名头,赚老百姓的钱。”
王二狗说:“对,就是这个。”
他好像早就有了答案,盯着桌子看,想要看出一朵花,那眼神直愣愣的,像着了魔。
“那个人就是天子。”
两人一个是穿越者,一个是村里土包子,自然不会管什么该说不该说。
李云泽不知道他问这个干什么,“先说好,我说的可不是标准答案,你别想多了。”
王二狗沉默片刻,“……我不想守城撑他的面子,我要去亲眼看看他,看他现在住的什么地方,吃的什么东西,看他在享受这一切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边城的战士们。”
“可是你很难走。”
“我知道。”王二狗苦笑,“找到了目标,总会找到路的。”
两人聊完,王二狗就要走了。
李云泽想告诉他,自己已经杀死了敌人的先锋官,就是那个带头屠杀村民的人。
可她突然觉得这没有意义。
王二狗不恨哈耳。
他恨的是苍龙。
于是李云泽选择了闭嘴。
门被关上,等了一会儿,李云泽看向站在角落的紫颂。
紫颂已经和黑暗不分彼此,王二狗都没有察觉这里有第三个人。
“古代就是这样,对吗。”她说。
紫颂没吭声。
什么古代,她没上过学。
李云泽又说:“哈耳死了。”
紫颂这才缓缓点头,她不知道李云泽为什么又说起这个。
一个生物的死亡需要想这么久吗。
她在方块世界见谁杀谁的时候,应该没想这么多。
然而李云泽不得不想。
她想,自己算是为王家村报仇了吗?
大抵算报了?
可仔细想来,让哈耳践踏村落的,不是苍龙那边的国君吗?
我应该杀了国君才算报仇?
为什么之前没这么想过?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她自然明白,这种事情的无穷无尽的,冤冤相报何时了。
一个穿越者,打心底就不愿意有太多的东西限制自己。
能杀死哈耳,已经算对得起王家村人了。
将冰冷的茶水一饮而尽,李云泽躺在床上,枕头并不柔软,反而硬的像块木头。
此时的气温已经很低,她却没有半点感受,好像还处在宜人的夏季。
“接下来,就帮叶峰、赵杰守城,等他们奉我为座上宾,也许会告诉铁矿的位置。
还有黄金,他们许诺好的应该不会变卦,有了黄金,我要帮丁凡做金苹果……我舍得吗?嗯,肯定舍得,区区黄金……”
房间的角落,紫颂看她闭上眼睛,消失在空气之中。
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次日,鸡鸣旭日升,一队苍鹰翱翔天际,朝叶城而来。
有士兵看见后,立即大喊:“毒袭!”
众士兵得到消息时,那药水已经落在身边,挥发出来的毒气瞬间进入他们的身体。
在debuff出现的那一刻,士兵们便拿出装着牛奶的瓶子,一饮而尽。
刚升起的眩晕感瞬间消失,地堡中,叶峰、赵杰得到消息,大喜过望。
“好!好!”赵杰连说两个好字,“苍龙那边肯定以为得手,到时候,咱们就打一个出其不意!”
叶峰笑眯眯地摸了摸胡子,“哼哼,哈哈哈!”
赵杰瞥他一眼,“笑什么?”
叶峰打开桌上的一个袋子,里面装着透明的、亮晶晶的玻璃碎片。
他笑道:“苍龙好不奢侈,那这种宝物装上毒药,现在毒药对我们没用,不就是给我们送宝贝的吗?放心,已经洗干净了。”
叶峰好奇地拿起一块玻璃碎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石所说的就是金刚石,此物和金刚石一般透亮,但却没有那般坚硬,我在云泽城也是闻所未闻,难道是琉璃的一种?”
琉璃是青铜器的副产品,制作工艺十分复杂,产量很低,流通于贵族之间。
没想到竟然出现在战场上。
此时万夫长袁亮走来,汇报道:“牛奶都解了毒,那个,李姑娘来了。”
叶峰摸了摸胡子,他早就想好今天要做什么,如果不趁着现在弄好,之后就没时间了。
“请她把今天的牛奶准备好,随后邀请她去五味楼赴宴。”
袁亮:“是。”
赵杰冷笑,“还有心思摆宴席?不怕敌人今天袭击?”
叶峰老神在在道:“不怕,至少得等到明天。”
“行,你去吧,我守着。”
对于老丈人,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让我去吃饭?”
李云泽坐在那头牛奶边上,一边往缸里面倒牛奶,一边说:“有谁在?”
袁亮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五味楼的菜味道当真不错,今天去,说不定还能用上些平日不用的香料。”
说着,他仿佛就已经面对着一桌珍馐,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看来五味楼的菜确实好吃。
上次吃的鱼,难道是故意弄难吃的?
李云泽原本还想自己下厨,给紫颂看看什么叫中华小当家。
虽然她没什么调料,但这不准备下班就去买吗。
但城主邀请,她也不好拒绝,毕竟黄金在他们手上。
俗话说,欠钱不还的不是老赖,是老爷,于是只能应下。
正百无聊赖地舀着牛奶,她看见几个士兵经过,手中还拿着什么东西,乐呵呵地议论着。
叫过来一打听,士兵见是军中传言的奇女子,自然知无不言。
他们拿着的是玻璃碎片。
李云泽接过看了看,灵光一闪。
对了,我可以去烧制沙子,做玻璃。
玻璃、玻璃瓶,在古代,想必价值已经不输绿宝石,说不清还要贵重。
因为沙子是建筑材料,所以李云泽之前还真想到这回事。
黄金就算再贵,用银子也是可以换到的。
银子则可以用玻璃换,玻璃由沙子烧制。
四舍五入,沙子就是黄金!
沙子在河边应该有,到时候去看看。
她又给自己安排了一项任务。
时间一晃而过,就在龙子骞一边商议什么时候攻城、怎么弄死李云泽的时候。
李云泽已经拍拍屁股,准备去吃饭了。
“李姑娘,马车来了!”袁亮来的那叫一个积极。
李云泽还没坐过马车,此时也是积极响应,但在看见那车帘上的‘叶’字后,就有着不好的预感。
这马车怎么有些眼熟?
踩着小台阶,车夫掀开帘子,里面是翩翩少年微微一笑,好似朝阳。
“李姑娘,别来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