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七七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感受到了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导演看着实时传来的画面,握紧拳头朝空中狠挥一下。
“七七再换套衣服,这回披着头发再跑一圈,拍些素材。\"
“好的。”
顾七七是熟手,不穿骑马装一样很安全。
于是换上了来时穿的红枫超阔腿大摆裙裤。
头发一侧夹了一个红叶一字夹就出发了。
黑发飞扬,衣袂飘飘,如同曼珠沙华般妖艳,似要冲破某种桎梏,掳走他的心。
飒!
导演看着画面中绝美的顾七七捂住心口屏住了呼吸。
激动!
激动得眼珠子都红了。
此刻的顾七七就是他的缪斯女神,带给他无限的创作灵感。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恢宏飒爽感,第一次在他脑中具象化。
他好想给顾七七拍一部电影,片名都想好了,就叫:《我在草原杀疯了》。
嗯?
《制霸草原》、《大佬在草原崛起》、《她比长生天更嚣张》、《草原万人迷诞生史》,这几个名字也不错啊。
到底选哪个?
好难啊。
方导的为难没人懂。
细想想,方导又开始捶胸。
怀才不遇啊!
谁懂他啊!
没有投资人信得过他。
哼!都是一群没眼光的家伙。
不对?
顾七七也有钱,要不要和她提提?
张雪曼就是那个一点都不会骑的人,看着顾七七在马背上技术娴熟、英姿飒踏如流星的模样都要羡慕哭了,她好废物。
从小到大,她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这种脸红、心痛的滋味她不喜欢。
古秀妍也不会骑马,不过她也不爱这个,也不羡慕顾七七。
反倒是兰冰初,由于工作原因会骑马,但她也不敢骑那么快。
男嘉宾都会骑马,可能家庭环境都不错,都练过,敢骑马小跑。
顾七七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是感受到了自由,像风一样的自由。
用尽全力追逐着风的方向,感受着自由的力量。
她选的这匹马被养的很好,正值壮年,总算过了把瘾。
午饭就是在马场俱乐部吃的。
等回到薰衣草小屋已是下午三点半。
然后大家自由活动。
男嘉宾们却集体消失,顾七七猜测他们应该是去准备明天的强制约会了。
顾七七洗了澡,又换了一身裙子,就被叫去备采。
备采完,顾七七看了看墙上的时钟。
女嘉宾一个个排着队去备采,男嘉宾又不在小屋,晚饭怎么办呀?
打开冰箱翻了翻。
食材齐全,要不她做饭吧?
不能连试都不试。
说干就干,先煮好饭,又把剩下的食材全洗了,肉类都解冻了。
然后去书房找了一本家常菜食谱,一边念叨一边做。
她选的都是一些没有用到刀功的菜式,不然很容易露馅。
晚霞的碎光打在她脸上,像抹了一层胭脂。
画面太美。
沈伯君刚回小屋看到的就是这副生动的美人图。
顾七七拿起铲子想把火锅底料再复炒一遍,结果下一秒,手中的铲子就被抢走了。
原来是沈伯君,顾七七立马扬起大大的笑容。
“菜备好了?炒就交给我。七七,帮我系个围裙。”
顾七七转身就找了一个围裙。
她得踮起脚,沈伯君弯下腰才行。
沈伯君闻着顾七七秀发传来的清香,心顿时怦怦的跳个不停,好担心下一秒就冲破胸骨蹦出来。
像是傍晚的夜来香,一碰就开。
可镜头里微眯的眼尾,上翘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心。
孟修瑾也回来了。
硬要加入其中,这就更快了。
五点半准时开饭。
顾七七洗了很多水果,准备饭后吃。
今天的主厨是沈伯君和孟修瑾,所以全是中餐。
大家气氛很热烈,一直吃到七点才结束。
饭后大家一起去了地下室集体活动。
顾七七对打台球最有兴趣,而且她打得十分好。
因为好莱坞世界她穿过去的时候恰逢95年。
正是台球这项运动最繁荣的鼎盛时期,约纳斯别墅里可是有台球室的。
她就是约纳斯的陪练,没办法,家里就两个人,她不陪练谁陪练。
而且那一世的顾七七脑子十分聪明,学啥都快,练的很精。
顾七七上去找了找手感,就开始摇人:“有没有人要打台球?”
林沧歌率先走过来:“我陪你打吧,就是打的一般,七七别嫌我菜就行。”
顾七七很高兴:“我打得也一般,来吧。”
林沧歌绅士的先开球,而且开得很好,球撞的很散。
轮到顾七七上场,那她就不客气了。
哇!顾七七打得也太好了吧?
连杆进八球!
台球还能这么打?
要不要这么飒!
太犯规了。
他还没出手呢?
也亏着他没出手。
其实林沧歌台球打得也很好,之前只是谦虚而已,现在他反而庆幸自己谦虚了。
季绍也上来和顾七七打了一局,也败了。
孟修瑾不甘示弱:“七七,要不我们打指洞的?”
顾七七一听挑挑眉,换上飞扬的笑容,脆生生答应:“好啊。”
结果,孟修瑾大败,水平还不如季绍呢。
男嘉宾都看向沈伯君,给他看得只能直言:“我更菜,不是没机会出手的扫地僧。”
表情颇为无奈,不得已众人又看向齐瀚。
齐瀚也无辜的摊摊手:“我也不会,所以,我宣布薰衣草小屋首届台球大赛总冠军就是顾七七。”
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洗漱一番,就到了写信环节。
可众人迟迟没等到投信信号。
等来的却是拆信消息。
顾七七一数她的信最多,有二十一封,这样其它女生的信就少了。
拆了信,按照信上日期依次展示给摄影机。
没什么特别的,要说特别还得是孟修瑾的信,全是画,有q版,有素描,很有趣。
她其实没有特别的感想,还是照例把信投给了沈伯君,今天帮她做饭了,就投给他了。
顾七七今天睡的最早,因为她收到了强制约通知,明天要早点出发。
是的,她明天要赶三个场,累死人的节奏。
顾七七都能猜出哪三个男生选了她。
除了齐瀚选兰冰初,林沧歌应该会选张雪曼,因为张雪曼年纪不算大,才26,条件也非常不错,甜美可爱,林沧歌为人较务实。
之前他们应该约会过,可能聊得比较好,感觉有些粉红泡泡。
这样的话古秀妍就剩下了,不过她也不敢表露出什么,不然就太让人难受了。
周日,顾七七六点就起床了。
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大概率不会是运动馆。
不管了,她穿了一条白底淡蓝不规则斑纹的V领长裙,胸前都有褶皱设计,快到脚踝了,小白鞋,戴的是一套钻石首饰。
当然了,还还另外带了两套衣服在车上,不能同一件衣服参加三场约会吧。
鞋倒不用换了。
所以今天就大波浪。
好配,好搭,多带几个发夹就够了。
她现在头顶上就戴了一款与裙子同色系的大蝴蝶发夹,非常俏皮、青春。
因为要带衣服,她还另外拎了一个大针织袋。
当然了,给男嘉宾的礼物也在里面。
七点出发。
第一个约会地点竟然是一个公园。
转过树丛,她就看到了季绍。
季绍兴冲冲给她介绍:“这个公园正在举办菊花展,就想带你赏赏花。”
“好啊,可以大饱眼福了。”
“还没吃早餐吧。”说着举起手。
顾七七接过,两人找到一个桌子共进早餐,然后进园看花展。
别说,不愧中国十大传统名花之一,菊花种类十分丰富。
花瓣细长且卷曲,像极了少女精心烫过的卷发,纤弱又轻盈。
有的层层叠叠拥抱作一团,好像饱满的红绣球。
更有浓郁深沉且神秘的墨菊,高贵的随风微扬。
徐棉就爱菊。
以前就养过一盆’绿云‘:花型硕大,呈淡草绿色,顺着搭好的蔓架,一朵朵如同绿云倾泻而下。
美得不似人间凡花。
可惜被顾爸耍酒疯给砸了。
自打那以后徐棉再也不养花了。
菊花品性高洁,淡雅又清幽。
又好似人生,顺境时都开得灿烂,可逆境中欺霜坚守更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