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袁千翻点了烤肉,在蛮荒能买到的香料很少,但蛮神殿的厨娘在袁千翻的指导下,手艺越来越好。
烤肉先得码味儿,肉入味了,烤出来的口味才会均匀好吃。
厨娘学到了手艺,使得蛮神殿的勇士们都越来越喜欢吃了,惹得厨娘高兴,给了袁千翻一个大拥抱,差点没把他憋死求。
蛮女的拥抱,人类无福消受啊,连胸都有肌肉的味道。
蛮瓦的性格比较闷,你不问他,他就可劲的造烤肉,几乎不会插话,说话时放下手中肉,很认真的回答你。
袁千翻从他身上看到了专注,多好的优点呀。
血月血亮往常一样的争,哪怕袁千翻特意坐在她们俩中间,还是避免不了,看来十几年的习惯甭想改了。
吃饱喝足,袁千翻美美的去睡了,特意叫蛮瓦也去休息,这里是蛮神殿,安全不用担心,如果他不提这一句,蛮瓦都已经准备就在袁千翻的房间门口打坐了。
第二日一早,说好的出发就出发,不含糊。
蛮瓦的肩膀和蛮神的差不了多少,血月血亮天生就能飞,那血翅可不是摆设。
蛮神殿是靠近人类疆域的蛮荒内围,为的就是守护蛮荒,而蛮荒城建立在蛮荒靠近中部了,对于整个蛮荒而言,那里的位置才是最好的。
起初袁千翻还有些疑惑,为何不将蛮神殿与蛮荒城结合着来建立,那样不就能让蛮荒城更加庞大繁华么。
后来在赶往蛮荒城的路上才猜测到一点,那就是蛮荒太大了。
若是将蛮神殿建在蛮荒中部区域,距离蛮荒外围太远,就是蛮神靠域力加持来飞,估计也得大半天时间。
若是蛮荒外围发生什么意外,等蛮神飞去,造事者早就跑远了。
因此蛮神殿定点在了内围与外围之间。
蛮瓦在武尊境,飞行速度连蛮神的一半都没有,因此需要在中途歇息一晚,便寻了一个小部落落脚。
部落来了外人,好奇心挺大的,特别是蛮族小孩子,围着袁千翻他们就不走了。
说是小孩子,可身高都来到了两三米,还很热情,送上蛮族的主食叫做粟的白面馒头。
没错,对于袁千翻而言,就像是馒头,口味和人类的大米几乎一样,更糯更甘甜。
这是一种树上结的像坚果类食物,剥去外壳后蒸煮,乒乓球大小的粟熟了之后能膨胀到拳头大小,就像馒头一般。
还可以炒熟之后当做干粮,一口一个嘎嘣脆,吃到肚子里再喝点水,袁千翻的话要不了几颗就得饱。
粟就像是人类的大米一样属于蛮族的主食,猎杀到妖兽野兽就加餐,若是没有就吃粟,而蛮族的粟几乎不会对外交易,可以说这是蛮族的生存根本。
许多人类的一些团伙就喜欢偷抢蛮族的粟,卖到人类疆域价格很高,口味和营养都超越了大米,袁千翻都觉得非常好吃。
除了白白嫩嫩的袁千翻,血月血亮也是这些大蛮子舍不得走的原因之一,好看呐,比蛮女好看不少。
出发第二日中午抵达蛮荒城,一路上有蛮瓦,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隔的老远,袁千翻就见到一座巍峨的庞然大物座立在地平线上,城墙至少百米高,而如此高的城墙却遮挡不了多少城里的建筑,这点远超袁千翻的意料。
城墙上还有一些塔楼,每一个都是那么庞大森严,一些蛮族弓箭手巡逻其上。
来到城门口,蛮瓦落地后上前递交一块牌子后,一行人直接进入了蛮荒城。
在这里袁千翻见到了不少的人族商队,但这些商队需要上交入城费,比袁千翻空间护腕里的极品真元石低了不知多少档次的真元石。
袁千翻猜测那应该是下品真元石,他还真没用过,有些粗糙,而且里面的真元力稀薄不堪。
进入蛮荒城,袁千翻却成了乡下佬一般了。
谁说蛮荒城蛮荒了,这里比起大乾京城都不遑多让的热闹繁华,而且城里的建筑大气磅礴,真的就像进入了巨人城池。
街道特别宽敞,建筑上彩色渲染,虽然粗犷,但有一种古朴的意境,袁千翻都觉得这里是不可多得的旅游景点城市。
大街上袁千翻目前就看到蛮族和人族,还没见到其他种族生命。
而许多蛮族都充当着苦力和护卫,也有一些商店门口有着蛮女吆喝,语言简单明了。
“这里卖布匹,这里卖布匹,这里卖布匹!”
“这里是酒馆,蛮族酒,有肉卖。”
“茶,喝茶不?茶,喝茶不?”
……
人族开设的商店更多,袁千翻注意到蛮族来买东西时,有许多都是背着大包小包,用的是以物易物,用真元石购买的相对少许多。
袁千翻坐在蛮瓦肩上,视线很好,城里虽然不让飞,但有翅膀的低空飞行倒是没问题,血月血亮就跟在袁千翻身后,翅膀煽动,于袁千翻高度差不多。
袁千翻一行的组合吸引了不少目光。
一是作为人族小孩,能坐在蛮族肩上出行,而且看蛮瓦实力还极高,这小孩身份就值得人注目猜测。
二是血月血亮这双胞胎,血妖族几乎不会离开血海驻地,只有嫁给了蛮族人的血妖族才会生活在外,因此蛮荒城的血妖族人极少。
而且血月血亮的面貌很吸引人类审美,稍圆的可爱脸蛋,火辣的身材,萝莉与御姐的结合,再加上血翅红发的特殊视觉,妥妥的景点存在。
然后再把这三个种族加在一起,这组合就成了大街上最亮的崽。
袁千翻还在观赏着蛮荒城,然蛮瓦却先碰到了熟人。
“蛮瓦,你这是怎么搞的,这人类小孩是谁?”
一位看上去还挺‘秀气’的蛮女走过来和蛮瓦打招呼,看向袁千翻的眼神有些不解。
“蛮英,好久不见,这位是公子,我们蛮族恩人。”
“恩人?”
“是的,西南水患就是公子想的办法。”
蛮英一听,顿时感激的眼神看向袁千翻,并用右手掌拍着胸脯。
“多谢公子!”
“不用谢,我和蛮神是朋友,理应帮忙。”
一听还是蛮神的朋友,蛮英的蛮神又变了,还带上尊敬。
“公子您第一次来蛮荒城吧,去我家酒楼,让我们大鹰族招待您。”
这时蛮瓦稍稍侧脸解说道。
“公子,大鹰部落与我们土狼部落相邻,他们在蛮荒城开有酒楼多年,对蛮荒城非常熟悉。”
“好呀,那蛮英,我们就打扰了。”
“公子不能这样说,会让族人骂我们的。”
“额?”
蛮英的话让袁千翻没能接上,这客套话怎么不按常理出牌了。
“呵呵,公子,若是您去我部落做客,还被说打扰的话,其他部落族人知道了会骂我们部落怠慢恩人,就是打我们一顿我们也没理由还手。”
蛮瓦解释蛮英为何会如此说,他们对待恩人的方式简单粗暴。
而且若是袁千翻的水患治理方法起了作用,那可就是永远解决了西南区域蛮族的生存问题,对于整个蛮族都是大恩。
以后若有其他地方出现类似情况,还能效仿袁千翻的方法,同样会给袁千翻记上一笔恩德。
“哦,那我还不能客气了哈,那就去蛮英家酒楼落脚吧。”
蛮英兴高采烈的引路,没几步就到了,袁千翻跳了下来,视线一下就变了,还是站的高看得远的好呀。
刚好在午饭饭点,蛮英就没问袁千翻想吃啥,直接一盘盘肉端上来。
虽然桌子有些高大,但也有特意为人族准备的高凳子,在蛮荒城,人类才是小人国的。
吃饭时,趁蛮英忙其他客人的空隙,袁千翻低声问向蛮瓦。
“蛮瓦,你和蛮英是不是青梅竹马呀?”
“蛮英是我未婚妻,本来快要结婚了,后来我和她打了一架,她就跑来蛮荒城了。”
蛮瓦毫不避讳的说了出来,袁千翻和血月血亮同时停下,愣愣的看着蛮瓦,咋办?是安慰她还是劝说他?
“额,你,打你未婚妻干嘛?”
“是她说要打一架的,我就没收住手。”
难怪蛮英见找上蛮瓦时的第一句话有些别的味道,原来还是大情侣呀。
听了蛮瓦的解释,血月血亮继续造肉,并哼哈挤兑蛮瓦。
“哼,还是我们的千翻弟弟好,对我们这么温柔。”
“哈哈,还好碰到千翻弟弟,要是嫁给蛮子我会被气死。”
蛮瓦也觉得自己可能做错了什么,抓了抓头没有反驳。
不过他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错了。
“蛮瓦,一会我让蛮英带我们去找荒劲大师,路上你可别惹蛮英生气哈。”
“哦,大不了不和她说话就是了。”
袁千翻一听,额头黑线直冒,遭了,忘了蛮族的大条神经了嘿。
“不是不让你和她说话,你就对蛮英热情点更好。”
“热情?”
蛮瓦碰到了高深的题目,想着如何才能对蛮英热情。
“哎,这点你应该向蛮神哥学习学习,他对血姨可热情了。”
血月血亮狠狠点头,蛮族人之间还是有很多差异的。
不过袁千翻猜测,蛮瓦和蛮英应该是长辈定的婚姻,很可能蛮瓦对蛮英莫得感情,热情不起来。
瞧瞧蛮神,喜欢血神时刻都在表达着,方向特别明确,都不用学习,本能的就热情,这才是爱情。
若是冷淡,就不可能有爱。
袁千翻觉得自己很可能猜对了,因为在前往找荒劲大师的路上,蛮瓦根本就热情不起来,甚至还隐隐有着躲避的眼神。
而蛮英似乎同样如此,要么带路,要么和袁千翻说话,多看蛮瓦一眼都是看向袁千翻时看错了。
一直到了荒劲大师的店门口,他们俩都没什么交流,这让袁千翻实锤了,不过也省得他为蛮瓦出谋划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