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申子心中呵呵一笑,继续追问:“哦?赢了珠宝?那可真是稀罕物,不知道能不能让我开开眼界?”
男子见辰申子感兴趣,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精美的戒指,递到辰申子眼前:“你看,这戒指怎么样?”
辰申子接过戒指,仔细端详。
他发现戒指的款式和珠宝店失窃的珠宝极为相似,心中暗喜。
(??_??)?他不动声色地将戒指还给男子,继续和他攀谈,试图套出更多的信息。
与此同时,白天的辰申子在警局里,将自己发现的线索和夜晚的辰申子获取的信息进行整合。
他将监控中的可疑身影和赌场里的男子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在体貌特征上高度相似。
他立即向李华汇报了自己的发现:“李队,我觉得这个男子很有可能就是盗窃珠宝的嫌疑人,他和监控中的可疑身影很像,而且他身上还有疑似失窃珠宝的物品。”
李华听了辰申子的汇报,眼前一亮:“好,你做得不错。我们立即对这个男子展开调查,争取尽快破案。”
辰申子的调查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他们迅速对赌场里的男子展开了布控。
经过几天的跟踪调查,警方发现这名男子确实和盗窃案有着密切的关联。他经常出入一些高档场所,和一些可疑人物来往频繁,而且他的资金来源也十分可疑。
在一次行动中,警方成功将这名男子抓获,并在他的住处搜出了大量失窃的珠宝。经过审讯,男子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盗窃珠宝店的犯罪事实。
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辰申子也因此受到了李华的表扬。
然而,辰申子心中清楚,这只是他调查路上的一个小小胜利,他的最终目标是查清灭门案的真相。
随着辰申子参与的案件越来越多,他白天和黑夜两个人格的差异也逐渐在警队中暴露出来。
白天的辰申子在会议上总是沉着冷静,逻辑严密,提出的侦查方案总能让人信服。他和同事们交流时,语气平和,条理清晰,给人一种稳重可靠的感觉。
例如在讨论一起诈骗案的侦破方向时,他缓缓说道:“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嫌疑人应该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诈骗。我们需要先从受害者的转账记录入手,追踪资金流向,同时对嫌疑人的网络活动进行监控,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藏身之处。”
而夜晚的辰申子则完全不同。他在警局的走廊里走路总是风风火火,和人说话时声音大、语速快,还时不时地夹杂着一些粗俗的词汇。
因此,他和一名新来的刑警讨论案情,直接拍着对方的肩膀大声说道:“兄弟,这案子我有谱了!那帮家伙肯定是在那片废弃工厂里窝着呢,咱们明儿一早就去端了他们的老巢!”
这种性格上的巨大反差,让警队的同事们对“顾问辰申子”产生了怀疑。有人开始在背后议论,觉得这个顾问有些古怪,甚至有人猜测他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李华也注意到了这些情况,他赶紧找到辰申子,严肃地说道:“辰申子,我注意到你最近的行为有些异常,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你可别忘了,你是以顾问的身份回来的,要是出了什么岔子,不仅会影响案件的调查,还可能让你陷入危险。”
辰申子心中一想,最近的确自己很是奇怪,记忆总是多了些。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李华说道:“李队,你放心,我没事。可能是最近案件太多,压力太大,有点疲惫。我会注意的。”
李华看着辰申子,眼神中闪过一丝担忧,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他:“那就好,你可得小心点。”
在辰申子努力掩饰自己的同时,灭门案的调查也有了新的进展。
法医在对赵刚一家的尸体进行再次检验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其中一名受害者的指甲缝里,找到了一些不属于赵家人的皮肤组织。
这意味着,在案发时,受害者曾经和凶手有过激烈的搏斗,并且抓伤了凶手。
这个发现让李华兴奋不已,他立即召集全体刑警开会,研究如何利用这一线索展开调查。
会议上,辰申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个皮肤组织的发现非常重要,它说明凶手在作案时曾经受过伤。我们可以通过医院的就诊记录,查找近期有没有人因为皮肤受伤而去治疗,说不定能找到突破口。”
李华听了辰申子的建议,觉得很有道理,便立即安排人手去各大医院进行调查。
然而,调查的结果却并不理想。由于医院的就诊记录繁多,而且很多人皮肤受伤的原因也各不相同,很难确定哪一条记录和灭门案有关。
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夜晚的辰申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
他在一家小诊所的门口,看到一名男子正捂着胳膊从里面走出来。
这名男子的胳膊上缠着绷带,神情有些慌张。辰申子心中一动,觉得这个男子有些可疑。他悄悄跟了上去,发现这名男子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
在小巷里,辰申子趁机拦住了这名男子:“兄弟,你这是怎么了?胳膊受伤了?”
男子见辰申子拦住自己,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没,没什么,只是不小心划伤了。”
辰申子却不依不饶:“我看你这伤可不轻啊,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男子见辰申子不放过自己,突然转身就跑。
辰申子赶紧追了上去,一边跑一边喊道:“站住,你跑什么跑!”
男子在前面拼命奔跑,辰申子紧追不舍。就在男子即将跑出小巷时,他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
辰申子趁机扑了上去,将他牢牢按住。他仔细查看男子的胳膊,发现伤口的形状和法医描述的非常相似,心中更加确定这名男子和灭门案有关。
辰申子将这名男子带回警局,经过审讯,男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