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回到金华城区的花间楼时,已近黄昏。
“筱儿。”
“公子您有何吩咐?”
“之前我要你去帮忙买的东西在哪?”
“公子,您买的这些……好像都是种子呀。”秦筱提出一个包裹,并拿出之前秦歌给她的那张单子,说道:“不过公子,刚刚那个帮忙买这些种子的杂役大哥跟我说,您这单子上面有几样种子买不到,而且他还是闻所未闻。”
秦歌挑挑眉,从秦筱手中接过那张单子,发现上面有几样种子被红线标记起来,显然就是秦筱说的那几种买不到的种子。
“筱儿,你吃过橙子吗?”秦歌忽然问道。
秦筱俏脸上挂满疑惑,“公子,橙子是什么呀?”
秦歌没有回答,又问:“那柠檬呢?”
秦筱摇摇头,一脸茫然,“筱儿没有听说过柠檬。”
“那橘子总吃过吧?”
“嗯,橘子筱儿有吃过,酸酸的,很好吃,不过吃多了牙会疼。”秦筱点头。
“柚子呢?”
“柚子筱儿吃过。”
秦歌想想后又问:“那香橼呢?也就是俗称的橼子。”
秦筱回忆着说道:“筱儿以前吃过香橼蜜饯,而且筱儿记得香橼切片晒干后还可以用来做药,还有好多人用来泡茶喝。”
“搜嘎。”秦歌点点头,收起单子。
秦歌这才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橙子”和“柠檬”之类的水果,就只有“橘子”和“香橼”以及“柚子”这种被人类经过数万年才驯化的原始水果。
这或许是个商机。
秦歌心中已打定某个主意,问道:“你吃晚饭没有?”
“回公子,筱儿已经吃过。”
“那去隔壁找张椅子搬过来,接下来我开始教你认字。”
“嗯!”秦筱欢快离去,不多时又端着一张椅子跑进秦歌书房。
“隔那么远我怎么教?过来坐我旁边。”
“好的公子。”秦筱脸颊泛红,心想公子真是平易近人。
“……”
虽然秦筱从小命运多舛,没有上过学,不会读书写字,不过她活到二十岁,还经历那么多事,多多少少也已经打下些基础,秦歌觉得教起来要比幼儿园小朋友好教的多。
“首先,从最基本的拼字和认字学起,然后就是学写一些笔画简单的字。那简单的一撇一捺,用笔写在纸上,就跟剑客练剑时挥出去的剑一样,虽是同样的基础招式,但不同的剑客却有不同的韵味蕴含在其中。”
秦筱微笑说道:“公子,其实在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斑爷有让他手下的那些血卫教过我们一些简单的东西,比如怎么握笔和最基本的算术什么的,而且筱儿还会几首诗呢。”
秦歌挑挑眉,“真牛逼,还会诗,看来你的基础很不错,这样学起来会更快。只要你认真学,以后无论是文采还是武力,那些血卫在你面前就是弟弟。”
秦筱被秦歌逗笑,觉得公子好生风趣。
……
一旦认真学习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
转眼间,夜已深。
秦歌见秦筱哈欠连天昏昏欲睡的样子,也是心有不忍,深知熬夜伤身体,便给秦筱布置一些功课,让她先去休息,明天再完成功课。
秦歌是修道者,只要他不懒的话,也不用跟普通人那样每天需要长时间的睡眠,每天只需打坐冥想半个时辰便可代替睡眠。
静下心来在书房中打坐冥想半个时辰过后,秦歌便开始奋笔疾书,通宵码字。
翌日清晨。
秦歌骑上五鳞红光,去往清洁宫。
“这样来来回回真的很浪费时间,要是有足够多的高级灵石,倒是可以考虑试一试以前在山上学的那些阵法。”五鳞红光背上,秦歌心里默默的思考着。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因为他不仅要忙自己的事业,同时也要帮助精灵族发展。虽然清洁宫距离金华城区并不远,以五鳞红光的速度,半个小时一个来回,但每天这样来来回回也很累。
他在想,如果在清洁宫和花间楼之间构建一个转移阵,那样是不是就能省下很多时间。
转移阵这种高大上的阵法,秦歌以前在鬼剑山上有学过,但从未实践,并且构建一个转移阵需要很多高级灵石,那种高级灵石在各大修道门派中可以找到,但都很珍贵,一般也只有那些天赋异禀的精锐弟子才能享受。
要搞到一两块,这或许不是难事,可要搞到足够构建转移阵的量,这对目前的秦歌来说很不现实。
“如果是要灵石的话,对主人来说应该不难呀。”剑灵儿的声音忽然在秦歌脑海中响起。
秦歌很郁闷,“果然,灵儿你能知道我心里的想法,你老实说,有时候我心里冒出那些……有关于女人的想法的时候,你是不是也能知道?”
言讫秦歌看看前边不远处一个提着菜篮子的中年妇女,心里在悄悄的想些什么,想要以此来印证一下。
剑灵儿:“主人,你刚刚是在想,那个女人的……”
“行了!”秦歌泛起一头黑线,立刻阻止剑灵儿说下去。
剑灵儿说道:“因为灵儿存在于主人的精神空间中,与主人灵魂相连,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灵儿都能知道主人心里的想法。”
“靠,还真是这样,那老子岂不是没有隐私?”
“主人你不需要对灵儿有隐私,因为灵儿永远会跟主人在一起。”
“唉,算了,反正你也只是个类似于智能系统的存在,我不跟你计较。”说着秦歌回归正题:“刚刚你说我要灵石不难,这话什么意思?是要我发动魂斩模式去那些宗门里面偷?仔细一想,这个貌似也可以有啊。”
剑灵儿说道:“主人用不着去偷灵石,主人如果想要灵石的话,可以自己制造。”
“瓦特?”秦歌心头一震,“要怎么制造?我还有这种牛逼本事?”
“难道主人你忘了之前在飞雪城,那个叫苦连天的怪大叔送给你的玉葫芦?”
秦歌皱皱眉,从怀中摸出那个精致小巧的玉葫芦,“所以,你的意思是说用这玩意儿可以制造出灵石?”
“是的主人。”
秦歌本以为这玉葫芦就只是某种装饰物件,或者就是某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物件,但没想到还有这种实用功能。
剑灵儿:“这其实是一块天衍灵玉,据灵儿所知,天衍灵玉是整片大陆的灵力在特定的环境中经过数万年的时间凝聚而成的一种结晶体,非常珍贵,说是天地至宝也不为过。”
“我靠!这竟是天衍灵玉?!”秦歌两眼一瞪:“那你当时干嘛不跟我说?”他有些气恼,原来自己身上一直带着这么件超级宝物,却直到现在才知道它是件宝物。
“因为主人当时没有问灵儿呀,刚刚听主人说想要灵石,所以灵儿才告诉主人。”
对于剑灵儿的回答,秦歌表示无言以对,因为剑灵儿这回答没毛病。
天衍灵玉这种至宝,秦歌虽然没见过,但是他在《奇闻异事录》中看到过关于天衍灵玉的记载,传说这东西在整片大陆上就只有小小的一块,重量不超过一斤。数万年前这块天衍灵玉修炼成妖身,但却渡劫失败,被天雷劈成好几块碎片散落凡尘,从此几块碎片下落不明,很多探险寻宝的修道者终其一生也没能找到。
而秦歌手中的这个玉葫芦,就是天衍灵玉其中的一块碎片雕刻而成。
当然,天衍灵玉的珍贵不仅在于它的稀少以及来历,更在于它的实际用途,传说,如果将天衍灵玉放在水中,它就会自动聚集天地间的灵力,那些聚集而来的灵力被水过滤之后,精纯的部分会与水产生一种神奇的反应,继而凝聚成一种结晶,而那种结晶就是灵石。
严格来说,那是比从矿洞中挖出的高级灵石还要高级的一种灵石,其中蕴含的灵力庞大精纯,难以想象,被称之为“天品灵石”。
想到这些只在书籍中看过的传说,秦歌一时间手有些发抖。
这种天地至宝,其珍贵程度,足矣让整个剑仙大陆,甚至是鸿土魔族陷入疯狂。
而就是这种天地至宝,现在就被秦歌握在手中。
就是这种天地至宝,却被苦连天随随便便的送出。
苦连天究竟是什么来历?
他到底是有多任性?
秦歌心想,以后若见到苦连天,定要向他道谢。
“灵儿。”
“嗯,在呢主人。”
“以后,如果我运气好得到什么好东西,而同时你又知道的话,你需要第一时间跟我说。”
“好的主人。”
“我家灵儿真乖。”
秦歌心里美滋滋的,将玉葫芦收进怀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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