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天,秦歌决定犒劳犒劳自个儿,请假不去学院,他害怕被布菊花补习功课。
据说药不然那家伙昨晚回来之后还做了恶梦,他梦见在那片辽阔的大草原上,布菊花长着一对彩色的蝴蝶翅膀,两眼对他不停放电,香肠似的两片嘴唇高高翘起,含情脉脉的看着他,口吐若兰:“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药不然发出惨叫声,被恶梦惊醒,浑身大汗淋漓,再也无法入睡,他觉得自己是中了邪,改天得找老楚去请几个法师来做做法事。
……
清晨时分,旭日东升。
秦歌今天没有穿学院服,而是穿上他那价值二十万的“公子如玉”。
于镜前细细品味一番镜中帅哥之后,秦歌叫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走,跟我上街买菜去。”
“好的公子。”
如秦歌这样的翩翩公子上街买菜,这本是件很稀奇的事,但是秦筱早已习惯,因为她还见过秦歌下厨房。
时过良久。
热闹的菜市场某处。
秦歌拿起摊上的几根新鲜黄瓜放入秦筱手中的菜篮里,随后又拿起几根胡萝卜,还有两根茄子。
秦筱从荷包里掏出三粒碎银子递给菜贩。
菜贩很高兴,露出一口大黄牙:“你们夫妻俩真是恩爱如山呀,还一起上街买菜,真是令人羡慕,欢迎下次光临。”
秦歌什么也没说,朝另一边走去。
秦筱娇颜红扑扑的跟在秦歌身后,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一个组织,最重要的就是情报。”秦歌突然停下脚步,视线锁定在前方的一个肉摊上。
秦歌突然就来这样一句话,秦筱一时间有些没反应过来。
“今天教你如何收集情报,以及整理情报。”
“额……好的公子。”
秦歌问道:“从来到这个菜市场伊始,及至现在,你都收集到一些什么情报?”
秦筱摇摇头,心想来这里才不过半刻钟,接触过的人也不过是刚刚那个菜贩,这能收集到什么情报呀?
“回公子……筱儿愚笨。”
秦歌朝前走去,说道:“在菜市场门口摆摊的那个大叔姓李,他的老婆今天生病,是他来帮忙卖菜。”
秦筱美眸微微发亮,好奇道:“公子您是怎么知道的呀?”
秦歌没有回答她,继续道:“我还知道,从今天开始,这个菜市场所有的南瓜都涨价。李村那边发生泥石流,山体垮塌,出现两条百年大蟒。这个市场里卖的草鱼,大多是来自于堰湖里那些人工饲养的鱼。”
秦筱满目崇拜的看着秦歌侧脸,她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只知道五根黄瓜需要一粒碎银子,胡萝卜好像要稍贵一些。
秦歌对秦筱说:“收集情报,主要就是靠听,听别人说,然后就是观察,仔细观察别人怎么做,最后要自己去分析推理。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小情报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但若是掌握好,抓住其中的一环一点,再巧妙利用,有时候便能引起蝴蝶效应。”
“政客能利用它分析民生问题。”
“商人能利用它找出商机。”
“……”
“掌握的情报多到一定程度,那么就是一整个大数据,利用好这个大数据,从而就能掌握一个社会群体,你会知道人们想要什么,喜欢什么,生活习惯……”
“这就是我今天要教你的。”
“筱儿知道啦。”
秦歌说道:“我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尔后,秦歌将秦筱带到一家武器铺。
秦筱很开心,挑了一柄她最喜欢的长剑。
大多数女人买东西,首先看的自然就是外观,秦筱选的这把剑名叫“晓渡天边”,是一把女式长剑,完全符合她的气质。
“公子,现在我们要去哪?”秦筱一手提着菜篮,一手抱着她刚买的剑跟在秦歌身后,真的好想马上去练习秦歌昨晚教她的剑法。
“先去找个茶馆坐坐,吃早餐。”
秦筱很是意外,她以为秦歌出来买菜是要自己回去做,没想到秦歌却是在外面吃。
吃完早餐,在回花间楼的路上。
秦歌问道:“刚刚在茶馆里,你有收集到什么情报?”
秦筱有些惭愧,“一个月后,天霜拍卖场将要举行一场空前盛大的拍卖会……抱歉公子,筱儿刚刚听到的就是这些非常明显的情报。”
事实上,这一路过来,秦歌和秦筱也看到很多穿着绣有“天霜”字样服装的男男女女在街上发传单,大力宣传一个月后的那场拍卖会,并且到处都贴着广告,像这种情报,想不知道都难。
秦歌说道:“到时候金华城区必然会很热闹。”
秦筱低声道:“那场拍卖会,说到底不就是公子您策划的么?”
她觉得秦歌真的很了不起,如果她不是一早就知道真相,那么谁又知道这场足矣轰动中州的拍卖会是秦歌这样一个还在学院里上学的学生所策划?
就连天霜拍卖场,被秦歌利用也是毫不知情。
公子到底是个什么人呀?
秦筱越来越觉得她家公子很神秘。
在到花间楼后门的时候,秦歌发现那里停着一辆豪华马车。
那马车并不是花间楼的马车,帘子上有个大大的“王”字。
“筱儿姑娘,我等了你好久,今天我带你……”王归顺从马车上跳下,一眼就看到秦筱那窈窕身姿和绝世容颜,顿时喜上眉梢,如沐春风,然而在看到秦筱身旁的秦歌时,他脸上的灿烂笑容却在瞬间凝固。
眼前的秦歌,跟他想象中的秦歌大有不同。
不论是气质还是样貌,怎么都要强过他。
秦歌身上穿的那套灵装,可是他梦寐以求的灵装。
“筱儿,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秦筱莞尔道:“王少爷,不知你这么早来找筱儿有何贵干?”
王归顺回头看看身后那辆豪华马车,那是他花好多钱去租来的,准备今天带着秦筱去金华城区外面游山玩水,顺便将她拿下。
秦歌淡然一笑,对王归顺抱拳:“王少爷,花间楼尚未到营业时间,如果王少爷想找我家筱儿喝酒,不妨等到晚上再来。”
王归顺的脸色很难看,皱眉道:“你家筱儿?秦歌,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你不过就是个从山里走出来的山野小子,你配不上筱儿!”
听王归顺如此说秦歌,秦筱怫然不悦,黛眉轻皱,再也没有之前的那种客气,“王少爷,还请你说话注意点,我家公子是花间楼的老板,才不是什么山野小子。”
“什么?”王归顺目光一震。
秦歌是花间楼的老板?
这怎么可能?
秦歌淡笑道:“王少爷对我家筱儿恋恋不忘,难不成对我家筱儿是真爱?说起来,这里也要多谢王少爷对我家筱儿厚爱,还为我家筱儿买那么贵重的礼物。”
王归顺的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一样,秦歌一口一个“我家筱儿”,就像是一把把刀扎在他的心里。
他知道,秦歌是故意恶心他的。
“年轻人,血气方刚,勇敢追求心仪姑娘,秦某表示理解,只是秦某很好奇,王少爷是哪里来的那么多钱?之前秦某听吴师叔说,王少爷从小家境贫寒,做梦都想买一套天衣坊里的灵装……”
“秦歌你够了!”王归顺面如重枣,沉声喝道,他之前骗秦筱说自己很有钱,还是个富二代,但现在却被秦歌当着秦筱的面拆穿,这令他无地自容,颜面尽失,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这个时候,秦筱大概也已经明白些什么,毕竟这段时间秦歌也没有白教她那么多东西,结合已知信息,她很快就串联出某种故事情节,一时间戏精附体,满脸失望的道:“王少爷,亏我之前那么信任你,你为何要骗我?”
“筱儿,我……筱儿你听我解释啊……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但我怕你嫌弃,所以我……”
“你别说了!我不想理你,以后你也不要再来找我。”秦筱挽住秦歌的胳膊,带着秦歌朝花间楼的后门走去。
在路过王归顺身边的时候,秦筱好像还在低声对秦歌说着什么“昨晚好厉害”之类的话。
王归顺满目凶光,实在是忍无可忍,霍然看向秦歌,随即快速从马车上取下他的佩剑,浑身颤抖,怒声道:“秦歌,今天我便要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