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着,就望着天花板,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就是臣坐在舞台上穿着黑色燕尾服弹奏着钢琴时的优雅,那么的生动,生动在我的记忆里,就仿如昨天一样的清晰。
第二天,我先于那个男人到了那座山里,当车子停下来,当我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背包走在那山路上的时候,我却没有孤单的感觉,有的,只是期待。
因为,那个男人象臣,所以,他也激起了我的活力,似乎与他在一起了,就好象是与臣在一起了一样。
无聊的坐在山间,可我有一种预感,他一定会到的,那样一个每一年都会露营的男人,他不会不来的。
可我等了很久,也不见眼前的山路上出现他的车子,困呀,我好困,因为,昨天的一整天一整夜我都是望着天花板发呆了。
闭着眼睛,我告诉我自己只睡一会儿就好,我只是要打一个盹,一个盹就好。
可我睡着了,第一次不受自己控制的睡着了。
黄昏的风柔柔的吹着满身,那么的舒服,大自然真好,喜欢呼吸着这样的空气,那会让人的心情格外的好。
而带着好心情入睡,那更是一种幸福。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只那一觉是我离开臣之后我睡得最为踏实的一次。
醒了,我闭着眼睛懒懒的伸展着手臂,伸个懒腰,真舒服呀,可一只手还没有展开去就触到了一张脸。
那是一张脸,我的手感从来也没有错过。
倏的睁开眼睛,我转头望向我身边的人,这样的时候,黑咻咻的山间,如果他不是强盗,那就是……
是的,这一刻我就是想到了干爹所说的那个人。
黑暗中,我看到了他的身形,那张脸的轮廓就与臣的一模一样。
手,不知不觉的继续的落在男人的脸上,就仿佛是在抚摸着臣的。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女孩,青帮里的生存环境早就让我学会了如何保护我自己,如何让自己尽可能开心的走过每一天,所以,当我抚摸着那张与臣极为相似的脸时,我告诉我自己,我一定要让他爱上我,我要他做臣的影子,因为,我想要快乐。
我自私吧,可这儿,也是干爹的意思,只是这一次的任务却与我的私心不谋而合。
男人静静的躺在我的身侧,任凭我的手在他的脸上一寸一寸的缓缓滑过,他真好,因为,他没有阻止我。
从他的眼睛到他的鼻子,再到他的唇,我的手指就那么自自然然的停在了他的唇上,软软的,我把他想象成了我的臣。
于是,我缓缓的俯首,没有任何犹豫的就吻上了他。
我以为,他会拒绝,可是没有,男人没有推开我,只是随着我的吻而将他的手覆在我的腰上,手上的力道也在越收越紧。
那是男人正常的反应,男人需要女人的时候从来都不会推拒的。
原来,他也是一个花花公子。
那正好,我要的是他这个替身的身子,他要的是一具女人的身体。
呵呵,这样,也完成了干爹交待给我的任务。
如是的想着,那吻也变得愈发的缠绵而热烈,初时,他只是简单的回应,象是一下子不习惯我这个突然间的吻似的,可渐渐的,他的唇舌开始了反应,甚至比我预期的还要猛烈。
……
我不是什么山间的精灵,我也不是什么天使,我其实是一个坏女孩,一个人人唾弃的坏女孩……
我记得那个雨夜臣拥我入怀。
我记得那壹夜我疯狂的索要着他的吻他的身体他的一切。
可那所有,都只在记忆里。
也生动在我此刻的心间。
我一笑,然后很郑重的摇摇头,再坦白的对着我面前的男人说道:“我是一个坏女孩。”
于是,一只修长的手就落在了我的额头上,“傻瓜,哪有人自己承认自己是坏女孩的。”
“我呀,我就是。”许多的事还是从一开始就直接坦白,这样,如果被他发现我是一个那样的女孩我也不至于措手不及的再想办法去掩饰,我喜欢简单,我不喜欢那种遮掩的累。
“呵,你很特别,为什么会在这山间?”他问我,眸光闪烁。
“想要一个人清静清静,所以,就来了。”轻轻的笑,可其实在黑暗中他根本就看不到我的笑。
“我也是。”
他随口一语,那磁性的嗓音让我的心一颤,他的声音真好听,单从外表和言谈举止来说,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一点也不差了臣,可无论怎么样,他也只是我心底里的一个替身罢了,他永远也代替不了那个雨夜中带给我温暖的男子。
臣,是我一生中永远的最爱,永远不会改变。
在那山间,我们享受着属于年轻人的快乐,跟他在一起,我很轻松,有时候觉得这是在完成任务,可更多的时候我是在悄悄的走进他的世界,我要让他爱上我。
可我,不会爱上他。
这世界,从来也没有公平的,就象我,从记事起我就被gan爹训练成了坏女孩,经过岁月的剥蚀,我早已经习惯了我特殊的身份。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亦也不问我,两个人,就象是突然间错位了的两条平行线意外的相交在那山间,却绞在了一起,似乎再难分开。
那是我的感觉,我喜欢与他在一起,轻松,自在,不会让我有屈辱和难堪的感觉,那是除了臣以外第二个让我不讨厌的男人。
一天,两天,干爹交给我的任务已经到三天了,可他,并没有离开这山间的意思,该是我向干爹汇报的时候了,可我不想,不想扰乱我与他在山间的平静的露营生活,那便回去在说吧,不知道他是不是爱上了我,可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关切,看到了一份说不出的珍惜的感觉。
那,是针对我的。
我不会煮饭,也从不想煮,我已经够烦的了,所以,除了完成任务,更多的时间我都用来享受我的业余生活,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都已经另类。
他也不会煮饭,但是他会烤肉,会煮方便面,他弄的食物很简单,可吃着却比酒店里的山珍海味还更让我喜欢,所以,我总是吃很多,反正,我从来也不担心我会发胖。
那时候,我甚至想我与他就永远的留在这山间该有多好,可是,他接了一个电话就终结了我与他的露营。
终究还是要回去了。
没有任何的承诺,也没有任何的约定,只是当我坐上他的车,随着他一起离开的时候,我知道,我与他之间,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
当白色的兰博基尼穿梭在S市的车水马龙中时,当我望着他的侧脸发呆的时候,他却直接把车子开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地方。
那是一个小小的公寓,他告诉我,那是他用自己赚来的钱买的公寓,虽然小,可是他喜欢。
走进去,摸摸这里,摸摸那里,我喜欢那小小的蜗居,很喜欢,很喜欢。
那一天,当他离开去处理他自己的事情的时候,我打电话告诉干爹他似乎已经喜欢上了我,干爹很开心,说这一次的任务会很长,大约要半年吧。
什么也没想,反正他带着我住进了他的地盘,那我就安心的住下来,如果有半年的快乐,那么,我不想放弃。
那东西,干爹会在他不在的时候悄悄的派人送过来给我,我那时用的是吸的而不是注射的,所以,他一直也没有发现。
渐渐的,我习惯了与他的相处,两个人就象是夫妻一样的自然的住在了一起,他从不过问我的过去,我亦也不去问他的过去,甚至连他的姓名也不去问,许多的事,越少知道越好。
越少知道也才免了烦恼。
可有一天,我还是知道了他的名字,那是在电视里的一个简彩仪式上,那是他设计的一幢大厦,简约而略带古朴的建筑物很符合现代人的理念,就在不经意间,我听到了司仪念出了他的名字。
柯贺哲。
那一瞬,我怔住了。
柯贺哲,柯贺臣,只一字之差,可两个人却是那么的象。
许多的事,因为不想知道那便不去注意,可这一刻,我就是知道了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