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长生进一步解释:“除了你的姓,你成为我心目中的阎王还有几个原因:
首先你是这里的所长,在这里你的权力最大;
其次林云霞曾告诉过李同家你当年调解了李大霄死后马玉梅和矿主的赔偿事宜,让李同家来找你了解情况,按照李同家当时的情况,毫无疑问他一定也会来找你,所以你也会了解到他正在寻找他父亲的死因和仇人;
第三,我从资料上看到你身材魁梧,想必力量不小,有足够的力气将李同家的手腕扭转,用他自己的刀刺死他;
最后,我当初刚到你们派出所要看附近的矿难记录时,恰好没看到发生在5号矿的李大霄的记录,但后来我从林云霞那里得知他恰恰是你们这里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矿难’,因此我在想作为所长的你是最有条件隐瞒这件事的人。”
老闫默默地听完,满脸惭愧,回答道:“许队,我首先澄清一下,我并没有接待过李同家,我老母这一年多来病情反复,我经常回老家不在单位。我不在的时候,所里的工作由陈旭教导员代理,但具体事务由他严克志负责,我想有可能就是他当时接待的李同家吧。
至于李大霄的死亡调解,可能当时是我带的队,但他严克志应该也参与了。我是个大老粗,部队复员后国家给我安排了个治安队长的职务,自从当年我担任队长后,他严克志就是我的副手,我成所长后他就成了治安队长。
我们这里,我负责全局,老陈负责政治思想工作,老严,哦严克志负责具体事务.......看来,是我和老陈不称职,没有深入了解他,让他钻了空子。我们要检讨,要向上级机关请求处罚。
还有,你有所不知,别看严克志身材并不出众,但他可是有真功夫的人啊,真要打起来,我还不是他的对手,你刚才不也见识到了吗,我们好几个人才合力制住他。”
许长生问道:“哦,还有这回事,他什么来历?”
老闫回答:“他可是少林俗家弟子,是我们所里最能打的,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没有不被他揍过的,现在没有不怕他的。”
许长生听后,恍然大悟地说:“怪不得,他确实有成为‘阎王’的实力。当然了,他引起我的怀疑还有其他几个原因:
第一,当时我们到你们所里查找曾经的矿难记录就是他拿出来的,他是有条件销毁或隐瞒关于李大霄的“矿难”记录的;
第二,我们要去5号矿调查是在刚刚离开派出所的时候,知情的也就陈旭教导员和老严两个人,但我们到那里后发现已经有人偷偷地打电话给矿主,让他隐瞒李大霄和李同家曾是那个矿里的矿工的事实。在来这里之前,我们特意联系了远在温州的矿主,他承认是有人匿名打电话通风报信,并威胁他说把当年的事捅出来对谁都没好处;
因此我当时就产生了怀疑,只是我不清楚是陈教导员还是老严中的谁走漏了风声。直到后来黄队长查到了今年7,8月份去金海的人是严克志,我才基本确认这个阎王就是他。”
这时,孙怡插话道:“师父,我还是不明白,李同家为什么会跟着严克志去了金海,难道他也已经查到严克志就是‘阎王’,就是谋害他父亲的元凶?”
许长生回答说:“从老矿工老何那里拿到的信来看,李同家已知道是马玉梅勾结一个男人策划了此事,但并不确切知晓那个男人是谁。然而,他在某种机缘巧合之下得知马玉梅和那个男人要一同去金海度假,所以只要跟踪马玉梅到金海,就能知晓那个男人的身份,所以他就这样跟着去了金海。”
正在这时,没想到马玉梅突然大喊冤枉,还说:“对,警官,事情就是这样的。我要举报严克志,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
许长生转向她:“哦,你说说,他是怎么指使你的?”
马玉梅说:“严克志有一天晚上来找我,远远发现有人趴在我窗下偷听,他认出偷听的人就是来我店里闹过事的李同家!于是他就偷偷打了个电话给我,在电话里让我故意说一些与他爸死有关的事,并透露我和阎王要一起去金海度假的事,实际上这些就是故意说给李同家听的。”
许长生打断了她:“他为什么要让你这么说?”
马玉梅哭着说:“他说这个人已经知道太多秘密了,必须除掉。我问他那为什么还要把他引到威海,他说在这里动手不方便不安全,李同家在这里有熟人,在这里突然消失的话容易引来警方的调查,还可能会被警方顺带查到以前的那些事情。如果在外地除掉他,再把他偷偷埋掉,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永除后患了。”
严克志此前情绪一直较为克制,但听到马玉梅这番话,顿时暴跳如雷,怒吼道:“你这个寡妇,你这个荡妇,当初是你死了丈夫后勾引我,还出这恶毒的主意,让我配合你做杀人骗赔的罪恶勾当,现在却倒打一耙,简直厚颜无耻!”
众人面面相觑,看着这对曾经狼狈为奸的 野鸳鸯在那里狗咬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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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邯郸市和武安市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始对这十多年来发生在邯郸下面大大小小的几十起“矿难”进行调查.......
2014年12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马伟兰、严克志、赵俊等人为骗取巨额钱财,对单身矿工先进行骗婚,然后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后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伟兰、严克志、赵俊、张成勇、徐城德、闫仕勇、陈荣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闫登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华涛、谢友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闫长明、陈旭和其他一些矿区的派出所领导职责淡薄,管理不力,被撤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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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虽然破了,但许长生的心情很沉重。
回到金海后,许长生特意带着判决书在李同家的墓前烧掉,希望对另一个世界的他是一种迟到的慰藉。
李同家有足够的毅力,但对这个世界,对有些人的阴险还是缺乏足够的认识。
许长生为这个年轻人感到可惜,如果他在当初已经发现了马伟兰她们的犯罪迹象后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警,而不是自己以身犯险,结局一定会好得多,他一定可以在最好的年龄投入到新的美好生活中去。
(本故事完)